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经开区兴园街道苏家村潭林自然村道路沥青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0日 09:38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4:30 | ||
预算金额 | ¥58.3354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1****572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上****开发区合口北路1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女士152****03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广信区筑城家园34栋10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余先生 191****5721 | ||
附件: | |||
附件1 | **经开区兴园街道苏家村潭林自然村道路沥青改造项目--公告.doc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经开区兴园街道苏家村潭林自然村道路沥青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经开区兴园街道苏家村潭林自然村道路沥青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91****57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省上****开发区合口北路1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女士152****03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先生 191****5721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广信区筑城家园34栋108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经开区兴园街道苏家村潭林自然村道路沥青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开发区兴园街道办苏家村内
3、计划工期:6个月
4、工程投资:招标控制价为583354.7元
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二、招标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6.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名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必须提供该注册建造师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以上参加本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套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有效岗位证书且该八大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以上参加本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根据《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在“**住建云平台”上登记企业及相关人员信息,【提供企业及相关人员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9.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我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或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1)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招标网”网站列入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涉诉生效的法律文书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11.本次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允许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四、评标办法:
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入围5个投标人的投****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不足5****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最终有效备选投标人以实际审核通过家数为准,不再补数。
3. 开标时,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则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 由招标人从有效实际审核通过备被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个编号,该编号即为本项目中标人,(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
5.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 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报名地点:**省**市广信区筑城家园34栋108
六、报名时资料要求:(所有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根据《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在“**住建云平台”上登记企业及相关人员信息,【提供企业及相关人员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定于2024年10月24日14时30分(**时间)在****酒店21楼会议室依法举行开标会,所有申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开标会。
八、相关事宜:
1.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携带好本单位的审核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纸质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次招标采用要约响应的方式进行承诺报价,要约价为:583354.7元(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开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单位在单个项目中标后必须履行以下条件:
(1)中标单位在单个项目中标后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10%,中标公告期满后30天内提交。采用履约保函的,保函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发生索赔时,仅需受益人提供书面索赔通知和保函原件,即可进行索赔,不得出现额外的任何附加要求和条件(简称见索即付)。未按要求****银行保函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单个项目中标后需提供建造师及八大员证书原件及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提交至项目建设单位保管,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归还),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按废标处理。按饶建发【2014】45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3)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及不得为公务****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否则以废标处理;
(4)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项目建设单位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5)中标企业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网上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中标企业单个项目中标后,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实施或拒绝实施中标工程的,按废标处理,并不再接受其中标单位的申请。
(7)按照饶府厅字〔2019〕10号文件规定,中标企业单个项目中标后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及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实施投标行为即视为已经阅读以上条款,并自愿遵守以上约定。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王女士152****0372
采购单位地址:**省上****开发区合口北路137号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余先生 191****5721
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广信区筑城家园34栋108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8.33547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