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立足优化维修项目,节约**节省开支,增加维修资金使用透明度,有效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修缮和正常使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点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拟选择一批社会信誉好、专业能力强的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维修机构入库,建立维保企业信息备选库,入库单位将为住建部门提供各类维保项目报价咨询,推荐处置我市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各类维修维护及与之相关的项目维修作业,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备选入库机构
(一)房屋建筑施工单位(含防水工程施工)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涉及防水工程施工的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及证书。
(二)消防维保施工单位
1.消防工程专业施工。
具有消防设施施工工程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维保、检测资格且在**省消防技术服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备案和认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
(三)电梯维修施工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装、维修、改造B级级以上资质。
二、入库条件
上述入库机构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独立法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以来无违反职业道德或违法执业行为;有与营业执照记载一致的固定合法经营场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良好记录,无违规执业的处罚记录,没有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按时通过相关部门年检。
三、申报材料提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均可在2024年11月18日前向****提出申请,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相应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明、简要业绩、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说明等文件和近两年纳税证明。提交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备选入库管理
1.****建设局组织各行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上述条件,通过申报资料审核、现场走访、综合审定等程序纳入维保企业信息备选库。
2.对选出****住建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4年维保企业信息备选库维保机构,有效期二年。
3.为保障对上述维修项目在紧急情况的抢修维护,可提供****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择优选择或随机选择,但不排斥未入库维修机构参与竞争项目施工作业。
4.对参与施工的维修单位,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虚假列支维修项目以及服务质量被提出异议和举报投诉并经查实的;入库单位与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相互勾结,骗(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一律剔除出备选库,并向社会公示,对问题严重或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依法进行查处。
5、入库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拒不配合住建部门询价或询价提供虚假数据帮助隐瞒、掩盖、伪造的一律剔除出备选库。
报名地址:****(**区人民路241****管理科。
(联系人:蒋泽君 联系电话:****7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