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0-21 】
济国土告字[2024]第15号
****政府批准,****委托****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 用地性质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亩) | 增幅价(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
济挂2024-21号 | 高新区内,**大道南、金马大道西 | 10915.5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20% | ≤80米 | 50 | 190 | 23 | 1 |
济挂2024-22号 | 思礼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凯华****公司西侧 | 17535 | 二类工业用地 | ≥1.2 | ≥45% | ≤20% | ≤24米 | 50 | 310 | 23.5 | 1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正在查处、未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到****地产与产权交易科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1月1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报价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9时到2024年11月20日10时,在****进行。
六、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示范区****规划局网(http://zrzyghj.****.cn/)、**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情况如有变动,****、****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公告或发布补充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
(三)竞得人须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定金(成交价款的20%)不予退还。
(四)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均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3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
(六)“济挂2024-21号”地块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应当持《成交确认书》****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
(七)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银行账户
1.出让单位:****
联系地址:**市沁园中路66号
联系电话:0391-****262
2.承办单位:****
联系地址:**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A区5楼
联系电话:0391—****607
监督电话:0391—****416
3.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市黄河路与文博路交叉口向北50米)(行号:105****00879)
银行账号:410********0595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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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