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物流中心仓库地面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41.0799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46.003037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45.5699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樊坤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计亚玲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赵从军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76.06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71.95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71.53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长****馨园小区25-2号楼403室,联系电话:0566-****528。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招标人:****
地址:**省**市清风东路89号
联系人:朱经理 电话:0566-****06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长****馨园小区25-2号楼403室
联 系 人:纪良贵 电 话:0566-****528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