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责任期满返还公告(丰和名都小区7幢、13幢、25幢项目)
丰和名都全体业主:
为进一步落实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现将你小区部分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情况公告如下:
你小区7幢、13幢、25幢项目由****公司开发、******公司监理、**市****公司施工。该项目于2023年5月31日竣工,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17]138号》文件的规定,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目前已满一年。按照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可申请受委托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单位,返还半数工程质量保证金。现将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
如1幢-5幢业主对房屋的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建设单位负责人:杨松,联系电话:153****6568;座机电话:051****6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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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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