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绝热节能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行政审批局以大审批招标核准[2023]01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雨水管道 30802 米,**污水管道 30438 米,****泵站 3 座,**电力排管 4474 米,**通信排管 4644 米,拆除及恢复路面 161677 平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 132842 平米,拆除及恢复太阳能路灯 670 套;拆除及恢复简支小桥梁 3 座,对路缘石、行道树、停车位、城市家具等附属设施进行恢复;对现状 1 ****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对九宫干渠、金家渠进行清淤及修缮,清淤长度 3257 米,**河渠护坡 6544米,同时配套防护栏杆、人行便道、太阳能路灯及绿化种植等。 (2)工程地点:****开发区绝热节能材料产业园; (3)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30 日历天; (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 EPC 工程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1.2设计资质:具备(1)(2)(3)资质均可,(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乙级资质(3)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1.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 1 亿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设计合同额在 10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均需提供相应的企业业绩,业绩类型为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责任人;(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一项已完成的(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 1 亿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业绩类型为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
3.1.4信誉要求:企 业 信 用 记 录 查 询 : “ 信 用 中 国 ”(http://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于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予受理。
3.1.5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牵头人提供即可);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4 家。 (2)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 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1 09:00至2024-10-25 17:3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赵雅坤 电话:130****9595 招标代理机构: **楠/付锡义 0311-****6045/180****8912(3)监督部门:****住建局联系人及电话:徐主任 031****5502(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均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施工单位)及其他未列明行业(设计单位),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hbjyz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3、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不见面网上开标 ”系统使用的 具 体 事 宜 请 在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ggzy.****.cn/hbggfwpt/)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中下载《****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4、已在**省公共**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通过**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hbggfwpt/)” **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省公共**交易平台”**市首页“通知通告 ”中“**市公 ****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503300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赵雅坤 电话:130****9595 招标代理机构: **楠/付锡义 0311-****6045/180****89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住建局
电话:031****5502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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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县龙街连接线**大街 1 号 | 地址: | **市**区华润万象城 A 座 30 楼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赵雅坤 | 联系人: | **楠/付锡义 |
电话: | 130****9595 | 电话: | 0311-****6045/180****8912 |
传真: | / | 传真: | 0311-****604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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