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乐府发〔2017〕18号)的要求,需对《****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决策事项信息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园区建设和规范管理,为招商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县工业、城镇有序发展;同时,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推进,**县城镇开发边界发生调整,园区规划需根据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园区共涉及4个片区,分别为县城片区(茨梨坝组团、龙船坝组团、建和组团)、舟坝片区、**片区、炭库片区。
二、征求公众意见
《****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由****委托**千分****公司开展,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决策事项相关利益群体意见,决策事项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决策事项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决策事项责任单位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
三、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四、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与意义
广泛征求、搜集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就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提供社会稳定风险参考意见。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责任单位:****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73****708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千分****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9****9139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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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