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梁圩小学迁建项目;
调查面积:7275.81m2(约10.9137亩);
地理位置:**省**市**县四铺镇梁圩村蔡家庄西侧;
四至范围:**道路,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村庄;
土地利用性质:农用地和水域;
地块现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
前土地使用权人:梁圩村村集体用地;
现土地使用权人:****;
委托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拓睿****公司;
调查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9月20日;
调查缘由:
根据相关资料收集本次调查的此前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和水域,****小学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小学用地(A3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司受****委托,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技术导则的要求,并结合国内主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经验和地块的实际情况,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环境分析和污染物识别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坑塘,2024年年初进行平整,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该地块填方来源于孙疃镇陈楼村塌陷区复垦多余的土方,土方量约为18000m3。
根据人员访谈及相关资料收集得知:坑塘原深度为3米左右,坑塘有养鱼及种植藕的历史。****养鸡场,无具体名字,2008年-2021年养殖,原养殖规模约1万只,现已废弃;地块东南****养鸡场,2012年-2022年养殖,原养殖规模约1万只,现已停止养殖;地块东南侧****养鸡场,2008年至今一直养殖,养殖规模约1万只;****养鸡场,无具体名字,2008年-2022年养殖,原养殖规模约9000只。地块西南侧有农产品烘干房,主要使用电烘干机对农产品进行烘干。
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收集到地块用地规划资料、****养鸡场历史生产信息等,根据收集的资料,结合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相关信息,对地块进行了环境分析及污染识别,识别地块特征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烃(C10-C40)、氯化物、氰化物、碘化物。调查****养殖场,地块内为回填土壤,为保证本次调查结果,需要开展第二阶段污染调查。通过进一步采样分析,确定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本次调****小学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3、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主要对调查地块进行初步采样分析,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含1个对照点)和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含1个对照点)。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实验室分析以及质量控制工作委托******公司进行,现场最终送检21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实验室检测分析47项土壤指标,样品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必测项目(****)、pH值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常规35项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根据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各项指标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检出的各项指标中除浑浊度、氟化物、W2点位钠、对照点总硬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外,其他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和《**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调查结论
该地块土壤检测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指标浑浊度、氟化物、W2点位钠、对照点总硬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检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和《**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
根据相关文献可知该地块区域地下水氟化物本底值有超标情况,且地块及周边无氟化物污染源,可得出地块内地下水氟化物不是受到污染而超出限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小学用地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