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林油田2022年零散区块(徐30)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979349M | 建设单位法人:刘雪峰 |
何降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2022年零散区块(徐30)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B71-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境内 |
经度:125.214656 纬度: 45.68551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1 |
庆环审〔2023〕1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80 |
68.9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979349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圣****公司 |
916********794182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2********448623P | 竣工时间:2024-04-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dqyt.****.cn/dq/hbys/202409/a362d7653f094212bcc28ae0b765aa2f.s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该项目基建提捞油井1口,建成后产能0.043×104t/a。更换升22-1#、2#阀组间集输管道23.2km,更换肇25-1#注配间低压供水管道0.87km,**通井路0.18km,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基建提捞油井1口,建成产能0.042×104t/a,更换更换升22-1#、2#阀组间集输管道22.9km,更换肇25-1#注配间低压供水管道0.87km。 |
比环评阶段减少0.3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基建的油井采用提捞工艺,集油系统无新增工程量。 | 实际建设情况:基建的油井采用提捞工艺,集油系统无新增工程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永久占地0.08hm2,临时占地24.07hm2。 | 实际建设情况:总占地面积23.851hm2,临时占地23.77hm2,永久占地0.081hm2 |
实际临时占地减少0.37hm2,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与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井提捞作业占地,提捞作业控制在永久占地内,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压裂返排液拉运至榆****处理站进行处理。管线清洗废水和试压废水拉运至东16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依托东16转油站旱厕,定期清掏,****处理厂处理。运行期,油井采出液拉运至东16卸油点,管输至东16转油站进行处理,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管输至东16****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压裂施工区域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厚聚乙烯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集油管道采取重点防渗。管道采用外缠胶带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钢管,管**防腐等级采用加强级,连接方式采用焊接。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9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进度,施工场地适当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对提捞车及车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拉油罐车的原油装载应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减少烃类物质的挥发。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保养,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井场合理布局,高噪声机械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点一侧。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值较高的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井场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纯碱等包装袋以及管道施工废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填埋场处置。过硫酸钾包装(HW49)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拉运****填埋场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拉运至**省衍生****公司,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填埋场、****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进行水压试验,排除焊缝和母材的缺陷,增加管道的安全性,定期检测集输管线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制定出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后持证上岗,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施工期:①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压裂返排液拉运至榆****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污水进入东16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回注油层; ②本项目施工期的试压废水、清管废水进入系统管输至东16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验收阶段对东16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含油量为0.84-1.25mg/L、悬浮固体含量为1mg/L、粒径中值为1μm,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限值(含油量≤5mg/L、悬浮固体含量≤1mg/L、粒径中值≤1μm)要求后回注油层,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场站(东16转油站、榆二联)内污水收集装置,最终****处理厂处理。 ④本项目依托东16卸油点东16污水处理站,拉运原油及污水场站已设有监控装置及台账。 运行期:①本项目运行期采出液由罐车拉运至东16卸油点,管输至东16转油站进行油水分离,含水油外输至榆二联脱水站进一步分离,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由东16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验收阶段对东16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含油量为0.84-1.25mg/L、悬浮固体含量为1mg/L、粒径中值为1μm,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限值(含油量≤5mg/L、悬浮固体含量≤1mg/L、粒径中值≤1μm)要求后回注油层,不外排; ②本项目在提捞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以防产生落地油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达到落地油100%回收; ③本项目确保了应急工具和设备齐备的完好,以便在发生泄漏事故时对产生的污油污水进行了及时回收和处理; ④本项目正常开发建设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但原油、含油污水的跑、冒、滴、漏,如处理不及时则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⑤本项目已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制度。设置了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落实了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本项目已设9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发区域,定期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大气环境:施工期:①经调查本项目未在大风天进行施工,且施工过程中采取1次/天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对土堆、进出车辆等均进行了遮盖,减少了扬尘的污染; ②土方开挖主要为管线工程,临时弃土集中堆 放在背风侧,临时堆放土堆采取覆盖、洒水等防 尘措施;缩短土方裸露时间,堆放过程中在顶部 加盖篷布;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堆进行 了覆盖; ③本项目道路施工及材料运输过程中未造成扬尘污染,符合环评提出的要求; ④运输材料的车辆采取遮盖措施,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材堆放应定位定点并遮盖了防尘网等措施。 ⑤污染物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经对本项目周围村屯的走访调查,施工期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运行期:①加强了对提捞车及车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使设备处于最佳状态,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②本项目在提捞作业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提捞过程规范,对产生的落地油100%回收。 ③经调查本项目已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5.3.1规定,拉油罐车的原油装载采用了顶部浸没式。 ④本项目的集输管线均采用密闭管道,定期检查,提捞车及车载设备未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⑤减少了提捞作业时间,提捞作业结束后安装了防盗井口帽,非作业时井口用井口帽密封; ⑥本项目拉油罐车采用密闭装置,原油装载采用了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有效的控制烃类气体的无组织挥发。 ⑦经过本项目监测,本项目依托场站升22转油站的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45~0.69mg/m3,东16转油站的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47~0.70mg/m3,徐55-98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46~0.70mg/m3,升榆42-66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45~0.69mg/m3,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5.9中规定要求。 声环境:施工期:①根据调查,本项目未在夜间进行施工,且施工期间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设备均正常运转; ②施工安排合理,合理布置了施工现场,高噪声的机械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点一侧,未在同一地点安排较多的动力机械; ③施工机械均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均在运行正常,没有产生异常噪声污染; ④合理布置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已避开村屯进行运输。 运行期:①经调查,本项目提捞车进行了定期保养,且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操作; ②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本次验收对徐55-98井场、依托场站东16转油站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徐55-98井场厂界噪声值昼间为41-4-42.8dB(A)、夜间为40.4-41.6dB(A),东16转油站厂界噪声值昼间为45.4-48.8dB(A)、夜间为42.3-45.6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③拉油车辆运输过程中选择避开居民点路线,尽量不鸣笛。 固体废物:施工期:①通过与建设单位核实,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集中收,****油厂****填埋场进行处理; 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至**县****公司进行处理; ③压裂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过硫酸钾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49,过硫酸钾包装袋即用即运,委托**省衍生****公司进行处置; ④本项目基建1口提捞井,进行压裂作业以提高产量,本项目共产生废防渗布为0.3t,施工结束后统一收集拉运送****填埋场进行处理。 ⑤本项目原有管线经工艺扫线、清管,两端封堵后填埋,废旧管线置于原地不动,不再使用,以避免管线挖掘过程中新增占地,造成生态影响。 运行期:①经调查,本项目产生含油污泥、落地油委托**衍生****公司进行处置,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委托合同及处理资质见附件3; ②本项目在提捞时,加强了对提捞车及车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使设备处于最佳状态,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③本项目在提捞作业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提捞过程规范,对产生的落地油100%回收。固体废物均能合理收集、有效处置。 生态环境:施工期:①通过严格的管理,施工人员没有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之外的植被,并且井场作业均在征地范围内,未破坏范围外地表; ②为保护土地**,施工过程中没有打乱土层,采取先挖表土层(30cm左右)单独堆放,然后挖心、底土层另外堆放,复原时先填心、底土,后平覆表士,以便尽快恢复土地原貌; ③建设单位已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基本农田的占地手续(见附件6); ④为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整平翻松,改善土壤及植被恢复条件,验收调查期间,,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已由当地农民进行了复耕,临时占用的草地已恢复原有功能; ⑤施工期间对占地内表土进行了剥离,剥离的表土已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 运行期:①运营期,本项目提捞作业占地,均在井场永久占地范围内,未进行新征占地。 ②经调查,本项目油井提捞作业时严格执行了环保措施,能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 ③回收落地油时,减少土壤的剥离量。减少落地油在清理和运输过程跑冒滴漏的量; ④运行期各种车辆应在已修建的道路上行驶,不随意行驶。本项目能够确保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的破坏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区域生态产生较大影响,生态保护措施可行。 环境风险:①本项目提捞井制定了规范的作业流程,依托各站制定有相应操作流程手册及相应可能出现事故的应急处置卡,各岗位工人均持证上岗; ②经调查项目提捞井制定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预案中制定了火灾应急行动程序、报警程序、火灾基本扑救法法等,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的影响; ③****公司生产部门和环保部门建立健全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④经调查**榆****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定期进行演练; ⑤经调查各事故应急预案均定期进行补充完善,并定期演练,使其更加合理有效; ⑥经调查**榆****公司及相应作业区建有完善的应急工具和设备,且齐备完好,在发生泄漏事故时对产生的污油进行及时回收和处理,能够做到防止污油扩散。 已落实。 ⑦本项目提捞井制定了规范的作业流程,依托各站制定有相应操作流程手册及相应可能出现事故的应急处置卡,各岗位工人均持证上岗;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定期进行演练;各事故应急预案均定期进行补充完善,并定期演练,使其更加合理有效,**榆****公司制定了企业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231282-2021-019-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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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东16污水处理站 | 《**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及《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限值(含油量≤5mg/L、悬浮固体含量≤1mg/L、粒径中值≤1μm)要求 | 施工期清洗污水、试压废水、处理后压裂返排液废水及运行期的含油污水由东16含油污水站处理后达标回注地下油层 | 在本次验收调查监测期间,东16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及《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限值(含油量≤5mg/L、悬浮固体含量≤1mg/L、粒径中值≤1μm)要求后回注油层,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5.9中规定要求 | 设备定期巡视检查、定期维护检测,确保了管道、设备完好运行,减少了无组织挥发非甲烷总烃的产生。 | 本次验收调查监测期间,**井场、依托场站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5.9中规定要求。 | |
2 | 站内无组织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 中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设备定期巡视检查、定期维护检测,确保了管道、设备完好运行,减少了无组织挥发非甲烷总烃的产生。 | 本次验收调查监测期间,依托场站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 中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基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经与建设单位调查核实,施工均安排在了日间进行,施工设备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安装了减震装置,加强了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科学安排了施工,施工进行了规范化管理,有效降低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无影响,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事件。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是依托场站机泵噪声等连续稳态声源;产能作业过程产生的非连续稳态声源和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流动声源。各类机泵安装了减振垫,场站内新增了隔声门窗,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噪声强度已得到控制。 | 经与建设单位调查核实,施工均安排在了日间进行,施工设备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安装了减震装置,加强了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科学安排了施工,施工进行了规范化管理,有效降低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无影响,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事件。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是依托场站机泵噪声等连续稳态声源;产能作业过程产生的非连续稳态声源和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流动声源。各类机泵安装了减振垫,场站内新增了隔声门窗,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噪声强度已得到控制。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运营期产生含油污泥、落地油等危险废物,要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场内暂存。 | 经调查,本项目产生含油污泥、落地油委托**衍生****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在提捞作业现场管理中,落实了作业前后环保的交接制度,提捞作业队伍遵守相应的无污染作业准则,提捞作业时,井口安装井口防落地设施,防止产生落地油,确保无污染作业率达到100%。固体废物均能合理收集、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①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 ②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 ③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 ④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与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⑤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 | ①通过严格的管理,施工人员没有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之外的植被,并且井场作业均在征地范围内,未破坏范围外地表; ②为保护土地**,施工过程中没有打乱土层,采取先挖表土层(30cm左右)单独堆放,然后挖心、底土层另外堆放,复原时先填心、底土,后平覆表士,以便尽快恢复土地原貌; ③建设单位已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基本农田的占地手续(见附件6); ④为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整平翻松,改善土壤及植被恢复条件,验收调查期间,,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已由当地农民进行了复耕,临时占用的草地已恢复原有功能; ⑤施工期间对占地内表土进行了剥离,剥离的表土已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避免井喷等事故发生。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环境污染危害时,要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 ①本项目提捞井制定了规范的作业流程,依托各站制定有相应操作流程手册及相应可能出现事故的应急处置卡,各岗位工人均持证上岗; ②经调查项目提捞井制定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预案中制定了火灾应急行动程序、报警程序、火灾基本扑救法法等,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的影响; ③****公司生产部门和环保部门建立健全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④经调查**榆****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定期进行演练; ⑤经调查各事故应急预案均定期进行补充完善,并定期演练,使其更加合理有效; ⑥经调查**榆****公司及相应作业区建有完善的应急工具和设备,且齐备完好,在发生泄漏事故时对产生的污油进行及时回收和处理,能够做到防止污油扩散。 已落实。 ⑦本项目提捞井制定了规范的作业流程,依托各站制定有相应操作流程手册及相应可能出现事故的应急处置卡,各岗位工人均持证上岗;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定期进行演练;各事故应急预案均定期进行补充完善,并定期演练,使其更加合理有效,**榆****公司制定了企业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231282-2021-019-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产能基建1口油井全部为提捞井生产,即每天用提捞车将油井产液提捞至油罐车内,然后拉运到东16卸油点,进入东16转油站进行处理;本项目基建油井采出水输送至东 16 污水站处理处理后达标回注;本项目产生的废压裂液由榆****处理站处理后废水由东16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回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产能基建1口油井全部为提捞井生产,即每天用提捞车将油井产液提捞至油罐车内,然后拉运到东16卸油点,进入东16转油站进行处理;本项目基建油井采出水输送至东 16 污水站处理处理后达标回注;本项目产生的废压裂液由榆****处理站处理后废水由东16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回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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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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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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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科学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进度,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严格限定作业范围,防止破坏地表植被和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及时平整土地、恢复地表植被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科学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进度,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严格限定作业范围,防止破坏地表植被和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及时平整土地、恢复地表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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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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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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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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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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