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05日 |
标 题:关于**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4〕16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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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靖民宗函〔2024〕2号)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公司****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公司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补齐各村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原则同意**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新靖镇旧州街西南巷、上安马,岳圩镇利兴村弄英坡造屯,龙邦镇界邦村,安**利定村大供屯、足怀村百隆屯、晚足屯、果布村果巴屯,禄峒镇凌准街峒邦屯,吞盘乡渠怀村渠怀屯,龙临镇大而村大索屯,渠洋镇同源村大能屯、岜蒙街、塘麻村塘麻屯,果乐乡大会村**屯、大叭村下礼屯、果乐街**屯、那闷内屯。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出口农产品落地加工标准厂房一座4376.44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产业路硬化工程1个0.58公里;农田水利工程(提灌)3个1.937公里;供水工程4处450立方米;人居环境整治(排污)工程8个18.636公里;烤烟房维修43个(详见附件2)。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295.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13.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3.48万元,预备费168.9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770万元,剩余部分由其他批次下达资**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含前期工作),建设期限为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1.**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2.**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明细表(详见附件)
****改革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1:
**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工程 | √ | √ | √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监理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