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普乐(珠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斯普乐医疗激光设备200台生产线新建项目(重大变动)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00MABUTQYMX1 | 建设单位法人:陈锦辉 |
王天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珠****开发区 |
**市高新区科技十路8号1栋第5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斯普乐医疗激光设备200台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1-C35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珠****开发区 **市高新区科技十路8号1栋第5层 |
经度:113.54159 纬度: 22.3887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2 |
珠环建表〔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0MABUTQYMX1001X |
2024-02-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400MABUTQYMX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恒****公司 |
914********804630R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公司 |
914********894838E | 竣工时间:2024-02-01 |
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30 |
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d.jsp?fromColId=106 id=168#_np=106_69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重大变动)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制造,年产钬激光治疗仪200台、一次性肾盂内窥镜 20000 条、激光光纤 20000 条、图像处理器10000台。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钬激光治疗仪:激光电源装、配激光器平台装配、配电组装配、主控组件装配、整机总装、测试、包装; ②一次性肾盂内窥镜:手柄外壳挤出、注塑:用树脂进行挤出、蛇骨组装、操纵线安装、头端模组安装、头端与蛇骨组装、插入部分组装、按键板安装、控制线安装、手柄整体合盖、测试、包装; ③激光光纤:光纤切割、SMA905端清洁、测试、安装、灭菌; ④图像处理器:按键组装、KB板组装、PB板组装、IF板组装、前面壳组装、机壳组装、测试、包装; ⑤导丝:领料、注塑件清洗、合金镍丝热收缩、亲水涂层、装配、外包装、入库、检验; ⑥实验室检测:激光光纤、导丝检测:重大变动项目生产的激光光纤、导丝,****实验室进行检测。使用盐酸、硫酸等试剂配置溶液,随后将需要检测产品浸提在配置好的溶液中约10分钟,测试激光光纤、导丝的还原物质、耐腐蚀性,保证产品合格出厂。、 (2)纯水检测:重大变动项目会抽取少量纯水进行日常检测,配置溶液,测试性状、酸碱度、电导率、不挥发物、重金属含量,确保洁净服清洗、器具清洗、SMA905端和注塑件清洁以及生产过程使用的纯水纯洁干净,避免杂质混入产品造成污染。 (3)纸塑袋检测:重大变动项目为保证导丝包装封口密实,避免杂质混入产品造成污染,取部分纸塑袋,配置溶液滴于纸塑袋封口处,测试纸塑袋的封口强度、密封强度。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本项目生活污水、洁净服清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珠****公司水质净化厂(原名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实验室后三遍清洗及器具清洗废水预处理后,SMA905端和注塑件清洗废水、浓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珠****公司水质净化厂(原名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②本项目挤出、注塑废气、焊接烟尘、粘接有机废气通过顶部集气罩收集引至楼顶37m排气筒(FQ-6-678-1)排放;实验室废气均通过实验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37m排气筒(FQ-6-678-1)排放。 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有效防振、降噪等措施。 ④严格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生活污水、洁净服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珠****公司****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金星门水道;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SMA905端和注塑件清洁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及器具清洗废水(后三遍)收集后经调节剂中和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珠****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金星门海域;实验室及器具清洗废水(前两遍)使用收集桶收集作为实验废液当危废处置。 (二)废气 挤出、注塑废气、焊接烟尘、粘接有机废气通过顶部集气罩收集引至楼顶37m排气筒(FQ-6-678-1)排放;实验室废气均通过实验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37m排气筒(FQ-6-678-1)排放。 (三)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境卫生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废包装材料,统一收****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产****实验室废液、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含汞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四)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的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户隔声处理、设备采取消声、减震处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企业按规定配置了相应的环境应急设施,设有化学品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化学品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硬化地面并放置防泄漏托盘等。已编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7月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440405-2024-0040-L 2、排污口规范化:按规定设置了规范排污口,已办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3、环保管理制度: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 |
无,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①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00161吨/年(均为无组织排放)以内,实行倍量替代削减方案。重大变动后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0071吨/年(其中有组织0.0022吨/年,无组织0.0049吨/年)以内。 ②完善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③ 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④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⑤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⑥如国家和地方颁布或修订新的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或标准,则按其适用范围严格执行。 ⑦原《****环境局关于斯普乐(**)****公司年产斯普乐医疗激光设备200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3〕114号)自本批复作出之日起自动失效。 | 实际建设情况:①根据检测报告(编号:GDZKBG202****2023)的监测数据可得,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有组织排放量为0.00199t/a,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②经调查,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7月24日取得备案证,备案编号为:440405-2024-0040-L,并严格按相应要求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③ 经调查,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均无变化。 ④本项目已在实际排污之前取得排污登记证,编号为****0400MABUTQYMX1001X。 ⑤本项目已落实“三同时”制度,现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再正式投入使用。 ⑥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执行。 ⑦落实批复要求,本项目按珠环建表〔2024]1号执行,不再执行珠环建表〔2023〕114号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03 | 0 | 0 | 0 | 0.02 | 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55.461 | 0 | 0 | 0 | 255.461 | 255.46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002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三级化粪池 | 已监测 | |
2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中和调节系统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 挤出、注塑和粘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共用一个排放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丙烯睛、丁二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苯乙烯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实验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焊接过程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挤出、注塑废气、焊接烟尘、粘接有机废气通过顶部集气罩收集引至楼顶37m排气筒(FQ-6-678-1)排放;实验室废气均通过实验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37m排气筒(FQ-6-678-1)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 通过采取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户隔声处理、设备采取消声、减震处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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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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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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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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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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