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高速高速公路L3-jj合同段施工总承包已由****承建,具体施工由******至**高速高速公路L3-jj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实施,由**********公司子公司负责管理,项目业主为******公司。
本标段施工劳务招标人为******至**高速高速公路L3-jj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并由**********公司子公司负责组织招标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声屏障施工分包向《****合格劳务队伍库》内的劳务队伍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标段建设地点:**省**至**高速公路**地区
(2)本标段建设规模:纳晴高速公路K67+600至ZK117+690/YK117+695沿线声屏障劳务分包工程。
(3)本标段计划工期:**至**高速高速公路L3-jj合同段声屏障施工计划于2025年1月份完工。如果业主方要求工期提前或推后则工期相应调整,如果业主方提出阶段性工期目标时需无条件满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时的界面因素的影响、抢工期的设备及施工班组的配置,施工时应完全满足招标人阶段性的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本费用。
(4)招标范围:纳晴高速公路L3-jj合同段K67+600—K117+695沿线声屏障的劳务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投标时最新的《合格劳务队伍库》内,并与施工项目相适应。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劳务队伍,不得参加投标。****劳务队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劳务队伍,不得一同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劳务队伍黑名单》上的劳务队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 9时 00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 ****工业园区高海路******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和****劳务队伍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1日14时 30分,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10 月 31日14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工业园区高海路******公司(五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负责单位:******公司
地 址:****工业园区高海路 邮 编: 550000
联系人: 袁先生 电 话: 182****0659
传 真: / 邮 箱:
开户银行及账号: **银行黎阳支行015********00118
******公司
2024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