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询价函编号:****
询价方(购买方):****五分局**抽水蓄
能电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询价日期:2024 年 10 月 21 日
询价方(购买方)联系人:刘楠 要倩倩
手机号码:196****1900 158****7082
电子邮箱:****@qq.com
报价方(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手机号码:
询价综述
1.鉴于询价方(购买方)****五分局**抽
****电站项目经理部柴油采购,拟此询价函。
2.报价方(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报价,签订合同及
办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3.报价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4.报价方(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
资格参加报价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包含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2021 年以来供货业绩 3 份等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资格证明文件
与询价函(盖章)一起做成 PDF 文件格式,上传至****公司集中采
购电子平台(https://ec.****.cn/),过期不候。未在集采平台“获取
文件”处下载询价函而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5.询价方要求投标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6.询价方(购询价方)将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中以比价、谈判的方式确定本
次采购标的中标供应商,但不保证低价中标。
7.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账户出账,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在
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
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不再另行提供账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购买方与中标方签订后合同后 5 日内退还。如投标方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
金,将对投标方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如中标后不能提供质量技术满足采购方
要求的合格的产品,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
号
数量(升)
A
**自治区发
****委员会
发布的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自治区
西部价区汽、柴
油最高零售价格
(元/升)
B
固定
增减额
(元/升)
C
综合单价
(元/升)
D=B+C
总价(元)
E=D*A 备注
1 柴油 0# 295000 7.01
2 柴油 -10# 23800 7.45
3 柴油 -20# 11900 7.79
4 柴油 -35# 11900 8.01
小计 342600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
其中不含税价款 RMB: 元,增值税 RMB: 元;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产品品牌:
此柴油投标报价表中,柴油密度均按照 1190 升/吨。2024 年 11 月至合同执
行完成(预计至 2028 年 10 月),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
说明:
1.投标时各投标人以******委员会
(http://fgw.****.cn/ywgz/jfgz/)公布的 2024 年 10 月 10 日西部价区柴
油最高零售价为基准价格;
综合交货单价(D)=基准价格 B±固定增减额 C。综合交货单价(D):指包
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生产、出厂检测、销售、装卸、运输、技术文件、技术服
务、社会协调费、现场加油服务费、交货前所有风险等全部供货环节发生的所有
费用、利润、税金等。基准价格(A):******委员会
(http://fgw.****.cn/ywgz/jfgz/)公布的 2024 年 10 月 10 日西部价区柴
油最高零售价,合同执行过程中,按照到货期间发布的价格为结算依据,同时要
求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增减额(B):指投标人在投标时,结合自
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报材料价基础上进行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增加为正数(+),减少为负数(-)。综合交货单价包括货物从生产厂家运至招
标方(购买方)工地交货地点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工厂检验、装、卸车费、运输费、技术文件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中间仓储
费、现场加油服务费、给项目业主或监理人提供货物监造或检测条件发生费用、
合理利润(代理商包含代理费)、所有税费等。
固定增减额(B)为固定不变值。在投标阶段,固定增减额(B)作为投标人
报价的基础。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增减额(B)作为供需双方确定合同执行综
合交货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固定增减额(B)不
能变化。
2.本合同单价中已包含运费(运费:水平运输费按照综合平均运距考虑,综
合平均运输终点距离为:******一局****电站下水库工
程施工工地,距离**市区 8 公里)。
3.到货检验验收:柴油运送到工地现场后,询价方必须有两人以上并同报价
方人员对柴油进行现场检验验收。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物资常规检验。
交货时询价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交货及验收
数量以升为单位。同时对需复检物资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询价方对货物的签收
不视为免除报价方的质量责任。
4.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进场数量买方进行
过磅验收,并根据卖方加油车升数计量装置进行复核(1 吨=1190 升),如卖方
没有按照货物进场计划供货,致发运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
的数量,则由买方退还给卖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
际需要数量,则由买方提前通知卖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5.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
收的每批次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相应的单价之和。
6.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合同签订后,按照询价方计划通知进行交货,最早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5 日内。
交货地点:********电站下水库土
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自治区**市**区境内
****电站下水库工地)。
7. 发票税率为国家现行税率,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
税率调整,结算金额做相应调整,双方将维持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不变,并以原不
含增值税净价为计税基础,按照调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双方合同价格,并按照
规定就调整后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为实际结算金额=不含税金额
(1+实际发票税率)。
8.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支付。先货后款,按月结
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卖方提供本月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增
值税专****设备科核对,经核对无误后走物资账务验收程序到财务
挂账,次月 25 日前按买方财务付款流程申请支付款项,过程付款依据业主付款
情况及时支付。如果买方在收到业主付款后,每次都能积极主动向卖方付款,对
因特殊原因造成少量批次超过顺延付款时间的,卖方不得以此为由停止或中断供
货。
(2)根据合同规****银行转账支付,****银行开设结算
专门账户。
****银行名称:
帐号:
行号:
(3)报价方(供应商)如对以上付款方式有异议,请另行注明。
(4)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将维持原
不含增值税净价不变,并以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为计税基础,按照调整后的税率,
相应调整双方合同价格,并按照规定就调整后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质量要求:
(1)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报价人保证货物在装车发货前经过
检测,以保证货物质量是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产品的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
品国家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
(2) 报价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询价方
ISO14001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
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询价方 OHSMS180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
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
危害。
10.投标的柴油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报价方保证货物在装车发货前经过
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及报价方
企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所投标
的柴油必须满足 GB17930-2016《车用柴油(Ⅵ)》和 GB252-2011《普通柴油》
国家标准。其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柴油品质必须达到国 VI 排放标准,
所有标准均参考相应的最新标准执行。
合同签订时,卖方必须提供合同金额 5%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可
全部使用货款进行置换,采用货款置换的,买方在扣除足额履约保证金后,再依
据合同条款进行货款支付。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人响应指标
1 运动粘度(20
℃) 57.7mm2
2 硫含量 ≤0.05%
3 闪点(闭口) ≥75℃
4 酸度 ≤5.64mgKOH/100ML
5 凝点 ≤-1℃
6 实际胶质 ≤70mg/100ml
技术参数对比表为重要招标参考指标,报价方(供应商)慎重对待,必须填
写,不填写技术参数对比表的,视为参数达不到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11.报价方(供应商)卖方需无偿提供 5 吨及以上加油车一台,配备操作手
1 名,(需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管理制度,配合采购方完成单班加油作业,设备使
用费和食宿及人工工资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加油车及操作手相关手续必须齐
全,加油车必须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及相关证件齐全的加油车(必须有准确的
计量装置),同时加油车需停放在采购方指定场地,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擅自离
开指定地点。每天下午**时间 13:30 给询价方现场施工设备等提供燃油,请
明确能否满足。
****第五分局
(电子签章)
2024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