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2025-2027年度安保服务集中采购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日期: 2024-10-21
项目名称 | ****2025-2027年度安保服务集中采购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本级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TC240HEQ3/****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安保服务集中采购
项目规模:****4023.76元(含税)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一:对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的“企业能力3”和“企业能力4”,原内容中的前置证明设置修改为“中标后承诺制”。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内容“企业能力3”评审项进行删除,住房公积金内容已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内容“企业能力4”要求投标人提供所属保安员体检报告,证明所属保安员能够胜任安保工作,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履约能力紧密相关。设置本项评审内容,未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
问题二:鉴于本项目技术评分中的“优秀、良好、针对性、合理”等非量化的主观评分达到了40分,为确保本项目“真招、实招”,同时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性,建议本项目取消委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评审工作。
答: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委员会构成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更正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能力3”评审项删除。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企业能力2(15分):****公司所属保安人员购买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A)。A<150计0分;150≤A<200计1分;200≤A<250计5分;250≤A<300计10分;300≤A计15分;未提供不计分。
注: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修改为:
企业能力2(30分):****公司所属保安人员购买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人数(A)。A<150计0分;150≤A<200计10分;200≤A<250计15分;250≤A<300计20分;300≤A计30分;未提供不计分。
注1: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2:依据“国办发〔2019〕10号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企业能力4(5分):投标人为所属保安员提供健康体检,每满60人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注:需提供2023年****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修改为:
企业能力3(5分):投标人为所属保安员提供健康体检,每满60人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注:需提供2023年体检****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类似项目业绩(40分):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类似的安保服务业绩,单个合同金额(A):A<300万元的,不计分;300万元(含)≤A<500万元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10分;500万元(含)≤A<1000万元的,每个计10分,最多计20分;1000万元(含)≤A的,每个计20分,最多计40分;上述得分相加最多计40分。
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评审依据:
1)提供类似业绩清单汇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2)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每个业绩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及对应提供相关增值税发票在“****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记录的截图。(查验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修改为:
类似项目业绩(40分):投标人提供类似的安保服务业绩,单个合同金额(A):A<300万元的,不计分;300万元(含)≤A<500万元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10分;500万元(含)≤A<1000万元的,每个计10分,最多计20分;1000万元(含)≤A的,每个计20分,最多计40分;上述得分相加最多计40分。
类似项目业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签订的合同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正在履约的合同;
类似项目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评审依据:
1)提供类似业绩清单汇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2)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每个业绩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及对应提供相关增值税发票在“****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记录的截图。(查验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四、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时间),其他不变。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号
联系人:吴宇彤
电 话:0731-****9111-173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人民东路676号旺德府万象时代T2栋2106/2110室
联系人:廖秀、张斯、曾建熔、张涌岩
电话:0731-****8842
电子邮件:liaoxiu@cntci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