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为厄瓜多尔项目部移动式打桩平台采购的招标,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用线上招投标方式。
2.2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项目 | 交货日期 | 项目所在地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厄瓜多尔移动式打桩平台 | 2024年11月12日 | 厄瓜多尔 | **** |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移动式打桩平台加工制作的营业范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60%。
3.5提供的移动式打桩平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移动式打桩平台采购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1日14时,(**时间,下同),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上下载标书。
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9日14: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上公示。
招标组织机构:****
地 址:**市**区**南路16号中港大厦
邮 编:266000
联 系 人:汪品 电话:186****4751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编号 | **** |
1.1.2 | 招标人(招标组织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区**南路16号中港大厦 联系人:汪品 电 话:186****4751 |
1.1.3 | 招标人(合同签订单位) | **** 地址:**市**区**南路16号中港大厦 联系人:汪品 电 话:186****4751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厄瓜多尔”移动式打桩平台采购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厄瓜多尔”移动式打桩平台采购 |
1.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采购单位自有资金100% |
1.1.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1.8 | 招标范围 | “厄瓜多尔”移动式打桩平台采购 |
1.1.9 | 交货期 | 交货期:见招标内容 |
1.1.10 | 交货地点 | 见招标内容 |
1.1.11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第五章第三款“技术性能指标” |
1.1.12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移动式打桩平台加工制作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至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集团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其他要求:暂无。 |
1.1.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1.1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2.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2.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1.2.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文件发送方式: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上发布 |
1.2.4 | 分包 | R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2.5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
1.2.6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1.2.7 | 偏差 | □不允许□ R允许,偏差范围:非合同主要条款 最高项数:3 |
1.2.8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澄清、答疑、补遗文件 |
1.2.9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截止投标时间前3天 |
形式: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上发布 | ||
1.2.10 | 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截止投标时间前3天 |
形式: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上发布 | ||
1.2.1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澄清发布时间即视为投标人收到并确认时间 |
形式: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上提交 | ||
1.2.12 | 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截止投标时间前3天 |
形式: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上提交 | ||
1.2.1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补遗发布时间即视为投标人收到并确认时间 |
形式: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上提交 | ||
1.2.14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问题,投标人的有效澄清 |
1.3.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1.3.2 | 最高投标限价 | R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1.3.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以各单项报价汇总总额为准。 |
1.3.4 | 投标有效期 | 365天 |
1.3.5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不要求 |
1.3.6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见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3.7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R无 □有,具体要求: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为重要条款(参数) |
1.3.8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不要求 |
1.3.9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不要求 |
1.3.10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不要求 |
1.3.1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 |
1.3.1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无 |
1.3.1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正文内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并加盖公章 |
1.3.1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9日14:00时 |
1.3.15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16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R否 □是,退还时间: |
1.3.1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4.1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递交标书顺序进行 |
1.4.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大于1/3,专家:不少于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法组建 |
1.4.3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 按最终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2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
1.4.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上发布 公示期限:3 日 |
1.4.5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R否 |
1.4.6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R不要求 |
1.4.7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R否 £是,具体要求: (1)于投标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线编辑报价并保存。 (2)开标后,****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n/)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1.4.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 | 其他施工辅助物资 | 1.****0000 |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