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教育城工业信息化及城市服务组团配套****基地)勘察设计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科技教育城工业信息化及城市服务组团配套****基地) | ||||||||||||||||||||||||||||||
招标项目名称 | **科技教育城工业信息化及城市服务组团配套****基地)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科技教育城工业信息化及城市服务组团配套****基地)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科技教育城 |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市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完成本项目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 | **科技教育城工业信息化及城市服务组团配套 ****基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科技教育城工业信息化及城市服务组团配套****基地)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市**区**科技教育城。 1.2.3 工程范围:项目位于科教城工业信息化及城市服务组团内,分布在科教大道南北两侧。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8538平方米,共包括三个地块。**总建筑面积9055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167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18880平方米(含 200平方米架空层)。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2334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9.5米。项目属于共享公共服务设施,****图书馆、****中心、****基地、****中心以及配套建设的地下车库、室外配套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已批准。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投批〔2024〕43号 **省投资项目代码:****。 1.2.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555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47511万元。 1.2.8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 (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对象摸查报告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平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及规划报建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 (4) 设计工作: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核。 (5) 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二星)工作,并负责**绿色建筑二星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负责绿色建筑二星设计申报资料并获得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 (6) 装配式建筑设计(如需,具体以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满足现行规范规定要求。 (7) 对本项目设计阶段进行BIM正向设计(具体工作内容以BIM技术应用任务书为准)。 (8) 按照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审批要求,需在建设方案中编制“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防范大规模拆建”等三个专篇内容,进行方案比选及论证,确保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合规。按照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设计阶段配合树木保护服务单位编制《树木保护专章》(深度按照《**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 (9) 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及设计变更、预算(含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同时,乙方应根据业主实际功能需求完善与建设需求相匹配的方案设计,各项报建图纸及施工图设计,并确保其投资金额不超过已批复的概算金额。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4个月。 1.2.10特别说明: (1)招标单位同期组织了下列三个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三个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由大到小排序分别为:①**科技教育城工业信息化及城市服务组团配套****基地)勘察设计(本项目);②**科技教育城城市建设工程组团配套****基地)勘察设计;③**科技教育城交通运输组团配套****基地)勘察设计。 投标人可以参加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的投标,但三个项目不能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同时参与上述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无论其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该投标人最多只能****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按以下第(2)点执行。三个项目可报同一项目负责人。 (2)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 1)如果两个或以上项目同时开标、评标,则按照三个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由大到小的排序(排序详见上述1.2.10条第(1)点),依次推荐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各项目分别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项目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在其排名第一的项目中确定其为最高投标限价****一中标候选人;****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则视为自动放弃其他项目的所有名次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项目由该项目经评审的第二****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如果三个项目先后开标、评标,则已成为前面完成评****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所有项目的中标资格及中标候选人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后面评标招标项目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评标的某项目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项目经评审的第二****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亦可以在该项目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该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或放弃成为中标人,则该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项目中标人的确定。项目重新招标仍需要满足不可兼**则。 4)若某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项目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但该项目重新招标仍需要满足不可兼**则。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市****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证书。 (1)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事务所资质。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部关于****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负责勘察工作)、一家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工作)]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并负责设计工作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1.4.4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4.6 信誉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1.4.7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一: 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分;地点:****中心(**市**区天润路333号)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5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 现场考察 1.8.1 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8.2 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1.9 费用 1.9.1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150.8832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10.40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0万元(勘察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30元/米);BIM正向设计技术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6.7756万元(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4元/平方米);设计方案报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7076万元。 1.9.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1.9.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且投标方案最终排序在未中标单位中靠前4的投标人给予投标方案成果经济补偿。获得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补偿金额标准予以支付: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释] ①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不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招标人直接支付。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所有投标方案最终排序。 ②中标单位的投标方案成果不予补偿。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得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该单位也不作经济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本次招标不作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③招标人、业主单位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10 工期 1.10.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工期进行适当调整。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0.2 勘察工期: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准。 1.11 其他事项 1.11.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1.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4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5677 地址:**市**区星运路1号 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1.6 ****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1.11.7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11.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存在行贿情形的; (5)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6)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 1.12.2 邮政编码、地址:**市**区星运路1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5682 1.12.4 传真号码:020-****5691 1.12.5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 1.13.2 邮政编码、地址:**市**区**路50号101房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2175 1.13.4 传真号码:/ 1.13.5电子邮箱:****@163.com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中心 1.14.2 邮政编码、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6000 1.14.4 传真号码:020-****6095 1.14.5 网址:http://www.****.cn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市****办公室 1.15.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市**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5.3 电话号码:020-****6220 1.15.4 传真号码:020-****6203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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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8832.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证书。 (1)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事务所资质。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部关于****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负责勘察工作)、一家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工作)]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并负责设计工作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1.4.4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4.6 信誉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1.4.7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0-21 12: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2 14: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2 14: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1-12 14:30:00 开标地点:****中心交易平台 | ||||||||||||||||||||||||||||
公告发布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星运路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568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市**区**路50号101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217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6220 |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