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77300 | 3000 | 1 | 建筑业 |
上级补助资金,预算审核金额177300元。
合格****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监狱****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
2.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内,****人民政府网上(https://www.****.cn/)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四)谈判地点:****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时间 9: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时间 9:30
(六)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时间 9:30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要求各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现金缴纳,开标现场信封密封递交。并在信封上写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现场清点,未按要求封装提供足额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除中标人以外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现金原封退还(不计息)。
5、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纳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响应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的。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虚假资质材料参与投标,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91****6191
地 址:**市**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36****7916
地 址:**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