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德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节能型商用制冷产品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1MA2D5JLT2P | 建设单位法人:江挺候 |
江挺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雷甸镇莫干山高新区通用航空产业园鼎盛路东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0万套节能型商用制冷产品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64-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雷甸镇莫干山高新区通用航空产业园鼎盛路东侧 |
经度:120.12995 纬度: 30.5100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30 |
湖德环建〔2021〕1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09-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 |
1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1MA2D5JLT2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21MA2D5JLT2P | 验收监测单位:中昱(**)****公司 |
****0500MA2B3KG974 | 竣工时间:2021-11-01 |
2021-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1-12-30 |
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129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0万套节能型商用制冷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万套节能型商用制冷产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产品为节能型商用制冷产品(即节能型翅片换热器),将采购的铜管经制管、铝箔经冲翅后,与钣金件一同经过穿片组装在一起,再进行胀管、烘干、焊接、检漏、外观清理,检验合格后即可包装入库。具体相关工艺介绍如下所述。 (1)制管、冲翅:对铜管进行盘管校直、弯管、切断。将卷装铝箔展开,通过模具冲孔、拉伸、切断,加工成片状。 (2)穿片:将铜管穿过已冲压好的翅片孔,并按照框架好钣金件。 (3)胀管:胀管机顶端直径大于铜管内径的胀球在铜管内机械推进,将铜管与翅片胀紧。 (4)烘干:将环保炉炉温升高至150±10℃,将产品放置在烘干炉坦克链传送带上流入炉内进行高温烘干。根据产品大小,烘干时间10~30分钟不等。 (5)焊接:将铜管开口按照图纸要求焊接成小U弯和管组,形成封闭的回路。 (6)检漏:分为水检和氦检。水检即将干燥的高压空气按照图纸规定的压力注入产品内部,并将产品沉入水池中,静置3~5分钟,检查有无气泡溢出。氦检即使用检漏接头工装将产品与设备连接,将其置入真空氦检箱中,按启动按钮,自动完成泄漏检测。 (7)外观清理:将产品外观擦拭干净,对不良外观进行修理,并按照图纸黏贴客户要求的标签。 (8)成品检验、包装:按照图纸要求,人工检验产品是否满足图纸和检验文件要求,并将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包装和加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品为节能型商用制冷产品(即节能型翅片换热器),将采购的铜管经制管、铝箔经冲翅后,与钣金件一同经过穿片组装在一起,再进行胀管、烘干、焊接、检漏、外观清理,检验合格后即可包装入库。具体相关工艺介绍如下所述。 (1)制管、冲翅:对铜管进行盘管校直、弯管、切断。将卷装铝箔展开,通过模具冲孔、拉伸、切断,加工成片状。 (2)穿片:将铜管穿过已冲压好的翅片孔,并按照框架好钣金件。 (3)胀管:胀管机顶端直径大于铜管内径的胀球在铜管内机械推进,将铜管与翅片胀紧。 (4)烘干:将环保炉炉温升高至150±10℃,将产品放置在烘干炉坦克链传送带上流入炉内进行高温烘干。根据产品大小,烘干时间10~30分钟不等。 (5)焊接:将铜管开口按照图纸要求焊接成小U弯和管组,形成封闭的回路。 (6)检漏:分为水检和氦检。水检即将干燥的高压空气按照图纸规定的压力注入产品内部,并将产品沉入水池中,静置3~5分钟,检查有无气泡溢出。氦检即使用检漏接头工装将产品与设备连接,将其置入真空氦检箱中,按启动按钮,自动完成泄漏检测。 (7)外观清理:将产品外观擦拭干净,对不良外观进行修理,并按照图纸黏贴客户要求的标签。 (8)成品检验、包装:按照图纸要求,人工检验产品是否满足图纸和检验文件要求,并将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包装和加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焊接烟气:在焊接区域内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后尾气无组织排放,源强较小,通过加强车间局部通风进行强制扩散。 烘干废气:由管道密闭收集至天然气燃烧室中,经热力焚烧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焊接烟气:在焊接区域内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后尾气无组织排放,源强较小,通过加强车间局部通风进行强制扩散。 烘干废气:由管道密闭收集至天然气燃烧室中,经热力焚烧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22 | 0 | 0 | 0 | 1.22 | 1.22 | |
0 | 0.483 | 0 | 0 | 0 | 0.483 | 0.483 | |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4 | 0 | 0 | 0 | 0.04 | 0.04 | / |
0 | 0.187 | 0 | 0 | 0 | 0.187 | 0.187 | / |
0 | 0.424 | 0 | 0 | 0 | 0.424 | 0.424 | / |
0 | 0.2 | 0 | 0 | 0 | 0.2 | 0.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县****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县****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生产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纳管浓度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热力焚烧、油烟净化装置 | 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排放限值。 | (1)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企业已在烘干区域内设置废气收集装置,由管道密闭收集至天然气燃烧室中,经热力焚烧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焊接烟气 企业已在焊接区域内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后尾气无组织排放,源强较小,通过加强车间局部通风进行强制扩散。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和厂界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能够达到《**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湖政办发〔2019〕13号)中的要求;颗粒物厂界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烟气黑度能够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音材料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车间安装隔声门窗。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 生产固废:收集的金属粉尘和边角料、焊渣暂存于2#厂房东北角约 300m2的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出****公司。废油桶暂存于2#厂房东南角约 150m2的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 生产固废:收集的金属粉尘和边角料、焊渣暂存于1#厂房东北角约 100m2的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出****公司。废油、废油桶和含油废劳保用品暂存于1#厂房东南角约 30m2的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公司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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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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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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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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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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