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化镇**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补充公告的函
根据《******局关于函请发布**县民化镇**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补充公告的函》(习自然资函〔2024〕278号)的函告意见,****中心发布的《**县民化镇**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公告》(遵市交易〔矿〕挂字〔2024〕19号)挂牌内容作如下变更:
公告第四条第三款中内容有误,现将“(三)保证金及缴纳方式:竞买******局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相关要求如下:
1.银行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20万元。
2.银行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3.****银行******局开具,注明出让人名称、矿业权编号、竞买人名称、银行名称、保函金额等信息,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或竞得人履行完义******局同意解除的时间为准)。
4.银行保函须保证竞买人若发生本次出让规定的竞买人违约行为之一的,银行在收到书面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局全额赔付保函金额,赔付的资金上缴国库。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交虚假资料、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3)在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4)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按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5)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出让收益(成交价****机关要求,缴清滞纳金及欠缴出让收益金额的除外);
(6******局、****交易中心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7)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更正为“(三)保证金及缴纳方式:该矿业权竞买保证金为320万元,由竞买人自行选****银行保函。
1.缴纳现金。竞买人根据出让公告的约定,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须将保证金缴纳****交易中心账户(户名:****交易中心;账号:523********35640001;开户银行:****分行**路支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2.开具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内容应载有受益人******局)、担保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担保银行应在**市设有网点,****银行保函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平台,并将原******局。
3.竞买保证金退还
(1)未竞得人:以现金方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的保证金不计利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局退还银行保函原件。
(2)竞得人:竞得人须在成交后按时申请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按照税务部门出具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缴库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出让收益,将缴款凭证上传至**市公共**交易平台,******局确认后,以现金方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于5个工作****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于5个工作******局退还银行保函原件。
(四)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竞买人在采矿权竞买活动和合同签订等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以现金方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银行发起赔付,赔付的款项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并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局、****中心将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纳入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提交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的;
2.在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有效期内否认报价的;
3.竞买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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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8******局关于函请发布**县民化镇**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补充公告的函(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