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精神类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残疾人服务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5:16 |
预算金额 | ¥153.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0527-****3580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27-****3580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众兴镇**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27-****35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商业街B段02栋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4756 |
采购人:****本级
项目名称:**县精神类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的**县精神类困难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主要是为持证的精神类困难残疾人提供全照护的医疗、康复训练、卫生保健等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53.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 **县精神类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保障无自理能力且家庭无照护能力的精神类残疾人,这类残疾人有精神症状的表现,对服务机构有较高的专业要求,一般的护理、康复机构很难满足服务上的技术要求。2. ****是是全县唯一一所集精神疾病患者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为****医院,****医院。医院占地面积40.6亩,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硬件设施完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为全县在管的4千多名精神类疾病患者提供专业的居家康复指导、门诊及住院治疗等服务。3.本次采购的**县精神类困难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主要是为持证的精神类困难残疾人提供全照护的医疗、康复训练、卫生保健等服务,项目对服务机构有较高的专业要求,由县内唯****医院来实施,更有利于精神残疾人的托养需求。鉴于精神类困难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的重要性、特殊性及服务要求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更好的体现项目的公益性和促进精神残疾人早日回归社会,经论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该项目拟定供应商为****。
名称:****
地址:**省**市**县三庄镇六孙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78018XG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参加本项目论证的专业人员:专家一:阮玉梅 高级工程师 ****财政局;专家二:刘** 高级工程师 泗****服务中心;专家三:郭峰 工程师 ****小学
1. 采购人
联系人:王梦迪
联系地址:**县众兴镇**路
联系电话:0527-****3580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省**市**双子楼东楼8楼
联系电话:0527-****9058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县****商业街B段02栋三楼
联系电话:150****4756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