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民政科 | ||
行政区域 | ****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5: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408_第二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91.7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伯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1599 | ||
采购单位 | ****民政科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发区徐海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70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林业局院内综合楼57#-101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伯永 |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2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预算金额:191.760000万元(采购包1:63.920000万元;采购包2:63.920000万元;采购包3:63.9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预算金额191.76万元;共分三个采购包,采购包一:63.92万元;采购包二:63.92万元;采购包三:63.92万元。
采购需求:
2024-2025年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其他组织机构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1-12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0516-****1599
地址:****广场10公寓楼1210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2024年10月29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0月29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f9fdb07a-7a5a-4672-a934-e5ee328b0b70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民政科
单位地址:****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罗伟
联系电话:0516-****0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10号公寓楼1210室
联系人:杨伯永
联系电话:0516-****1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伯永
电话:0516-****1599
附件:****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