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科研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度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资**排,聚集创新**,围绕培育壮大我市优势产业,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组织实施科技帮扶与示范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产业**。有针对性地扶持提升县(市、区)产业竞争力,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等为主题的应用研究工作。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范围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得资金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其中牵头单位为科研院所、高校的,企业不参与分配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有**市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未按要求填报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报告的;
2.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科技计划立项;
5.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6.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8.其他相关情形。
(六)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所涉科学研究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用账号登录“**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xm.****.cn/zj/login/)”查看具体指南文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
(二)经申报单位、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并胶装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促进中心(均需签名、盖章)。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00;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6日17:00;
****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12日17:00;
(四)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19日17:00。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成果转化与专家服务科0759-****033。
(二)系统技术支持:020-****3365。
(三)书面材料报送:**市**区南桥南路6****科技局办公楼****促进中心(电话:0759-****352)。
附件:附件1:2024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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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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