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十里长冲亲子谷村夫市集更新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镇十里长冲亲子谷村夫市集更新项目(一期二次)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镇十里长冲亲子谷村夫市集更新项目备案表,2406-340124-04-01-375019
1.4 招标人(联合):****;**县****公司
1.5 项目业主:****;**县****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镇十里长冲亲子谷村夫市集更新项目(一期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省**市**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镇十里长冲亲子谷村夫市集更新项目一期,拟立面改造房屋60000m2,装饰装修400m2乡村便利店和6000m2租赁的房屋(其中**镇****基地项目面积为5730㎡),**13433m2旅游停车场等附属设施,万柯路沿线景观、绿化、亮化提升等。
2.7 合同估算价:286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镇十里长冲亲子谷村夫市集更新项目一期,拟立面改造房屋60000m2,装饰装修400m2乡村便利店和6000m2租赁的房屋(其中**镇****基地项目面积为5730㎡),**13433m2旅游停车场等附属设施,万柯路沿线景观、绿化、亮化提升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勘察(如有)、工程测绘(如有)、初步设计深化及优化、概算编制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跟踪设计服务、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总承包管理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旅馆)类或景区类或文化综合体类或场馆(或展馆)类”运营业绩。(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详见“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三类”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
(2)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1)的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2)的施工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中任意一项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具体详见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469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4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联合):****;**县****公司
地 址:**省合****财政所办公楼一层、**省**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宛敏政
电 话:0551-****103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路20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毕工
电 话:0551-****469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委员会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邮储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934********804****009610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130********0210000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庐****银行**市**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623********0019172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