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省**市**区石港镇新貌村55组;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布鲁环境****公司;
项目概况:****位于**区石港镇新貌村55组,总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木质展示货柜1200米、木质展示小件200件、钢木展示货柜350米生产项目。项目定员15人,年运行30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2400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底漆喷漆、面漆喷漆、晾干、洗枪、油漆打磨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帘柜+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拼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木材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中央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预处理后清运至**市******公司二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3)本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裁板锯台、液压压床等设备,噪声源强在75-85dB(A)之间,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边角料、集尘、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金属粉尘、焊渣、废钢管、中央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移动式工业除尘器产生的废滤芯、废砂纸、废砂轮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漆渣、废漆桶、废含油漆抹布手套、水帘柜废液、废过滤棉、废胶桶、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润滑油、废油桶、洗枪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 (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4077
联系地址:**市****管理科****办公室三楼)
电子邮件:****@sina.com
联系人:投资管理科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