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回复
各投标人:
现对****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装修(项目名称及标段)(标段编号:****)异议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2 项建筑面积不低于 2500平方米、单项合同额 1300 万的类似装饰装修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近五年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质疑原因: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两项类似业绩,提供的相关业绩门槛及数量要求较高、较多,本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回复: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依据:根据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规【2024】2号)第二十四条 除技术复杂的建筑工程外,鼓励招标人对简单、通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不设置业绩指标。新设立企业参与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时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经理业绩作出要求。需要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用于资格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用于评审加分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
(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作为资格评审条件。
第二十五条,招标项目类似业绩相关指标,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设定:
(一)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采用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项;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采用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 1-2 项。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标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每个1分,最高得 3 分(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单项合同额1800万的类似装饰装修项目(业绩))
质疑原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相关业绩门槛及数量要求较高、较多,本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以特定行业特定金额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回复: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依据:根据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规【2024】2号)第二十四条 除技术复杂的建筑工程外,鼓励招标人对简单、通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不设置业绩指标。新设立企业参与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时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经理业绩作出要求。需要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用于资格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用于评审加分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
(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作为资格评审条件。
第二十五条,招标项目类似业绩相关指标,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设定:
(一)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采用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项;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采用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 1-2 项。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标评审标准智慧工地近2年,接入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的,一个项目得0.5分,最多得 2 分。
质疑原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智慧工地设置特定的优势奖项作为加分项,据了解,智慧工地一般为总包土建单位接入,医疗专项工程及分包单位无法满足,本项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依据:根据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规【2024】2号)附表1-4商务标评审标准。
**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智慧工地建设标准》中3.1.1**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均应建设智慧工地(涉及信息安全性质的除外),并按照《**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工地建设指南》要求建设。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以上内容。此异议回复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潜在投标人不再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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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