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现将本项目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欢迎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并反馈参与意愿。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05日
三、概算金额:48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完整的食品配送能力。
(六)投标人须具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投****公司资质参与投标,投标公司中标****公司。
五、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总的要求所有副食品必须符合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和国家标准。
(一)调料类:主要包含各种瓶装调味料、香料、糕点配料等,主要调料(酱油类、醋、耗油、料酒、盐、鸡精、胡椒粉)为固定品牌(注: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品牌与后续销售品牌相对应,并且固定销售价格,此处所列品牌为推荐品牌,但不限于上述品牌)(海天、李锦记、东古、中盐、太太乐、家乐等),区分常用调料(参与评分)和非常用调料,其他香料、糕点配料等供应主流品牌,散装调料需提供产品溯源材料。
(二)禽畜肉类(含冻肉):以优选大品牌猪肉为基本评判标准,生鲜猪肉产品为著名品牌产品(双汇、中粮、金锣、喜旺、龙大、得利斯等)须有“三证两章”即购货凭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及相关品牌代理资质,同时能供应牛、羊、禽肉等,其中羊肉卷、肥牛卷等产品不得提供鲜切简易包装产品(上述各类肉品需固定品牌并提供相关代理资质)。
(三)速冻熟食水产类(含豆制品):以优选大品牌速冻产品为基本标准,速冻食品为(安井、三全、思念、湾仔码头等)国内知名品牌商品为主,水产为鲜活产品,具备鲜活储运能力和大批量宰杀速冻能力,豆制品需提供产品溯源材料。
(四)零食饮料杂粮咸菜类(含食用油、禽蛋):正规渠道零食饮料,食用油为非转基因品牌产品(福临门、金龙鱼、鲁花等)。咸菜产品需为正规厂家(吉香居、乌江等)品牌袋装产品,不得订购散装咸菜。杂粮中如面条、粉丝、面包粉等优先供应广家品牌产品,散装杂粮需提供产品溯源材料和产地信息。
(五)蔬菜水果类:新鲜、不腐烂变质,去外层老叶、损伤叶、黄叶,大小均匀,外形完好。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提供农药残留量检测报告。能满足远航长久保鲜需求,具备保鲜技术的优先。
六、公开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公开的技术参数中具有倾向性的参数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和意见建议,采购人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合理的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七、意见反馈的有关说明
(一)请在公示期(工作日)内,采取专人送达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二)有异议的,应当提出理由和修改建议。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发布渠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