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宏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年产2.5万个牙科医师椅及100套成套美容仪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24MA2D079T6M | 建设单位法人:顾宏山 |
孙凤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19号26-1幢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年产2.5万个牙科医师椅及100套成套美容仪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9-C35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19号26-1幢 |
经度:121.03069 纬度: 30.5751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9 |
盐环建登备〔2022〕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55 |
28 | 运营单位名称:**** |
****0424MA2D079T6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424MA2D079T6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411MA2CUPLC5R | 竣工时间:2024-02-01 |
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18 |
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fromColId=104 id=280#_np=104_35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5万个牙科医师椅及100套成套美容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万个牙科医师椅 |
由于市场行情低迷等原因,导致牙科医师椅尚未达产,成套美容仪尚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牙科医师椅:剪板、折弯、冲压成型、焊接、搅拌、挤出、冷却、剪切、吸塑、裁板、雕刻、组装、检验包装;成套美容仪:注塑、修整、组装、测试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剪板(外协)、折弯(外协)、冲压成型(外协)、焊接(外协)、搅拌、挤出、冷却、剪切、吸塑(外协)、裁板(外协)、雕刻、组装、检验包装 |
由于市场行情低迷等原因,导致牙科医师椅的部分加工工艺改为外协,成套美容仪尚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纳管排放。要求挤出、注塑、吸塑、冷却工序安装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85%,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设施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不低于75%,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要求剪切、裁板、雕刻工序安装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85%,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设施对粉尘的处理效率不低于95%,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及东部区域;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老化引起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原料及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禁止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纳管排放。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生活污水总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要求。本项目目前挤出、冷却工序安装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85%,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设施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不低于75%,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目前雕刻工序安装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85%,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设施对粉尘的处理效率不低于95%,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排气筒高度15m标准值。 企业厂界四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二级标准。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已在设备选型上注重选择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厂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生产时关闭门窗,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原料及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加强绿化。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符合“**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边角料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物、除尘粉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油桶、废油、含油手套抹布、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固废,定期委托****收储处置。 车间西北侧设有1个约10m2的危废暂存场所,并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改)中的规定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建设单位已和****签订了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桶(900-249-08)、废油(900-249-08)、含油手套抹布(900-041-49)、废活性炭(900-039-49)暂存于危废仓库内,要求定期委托收集转移,并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目前,建设单位已建立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与记录。 此外,车间东南角设置了1个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其他有关文件中的相关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边角料收集粉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物、除尘粉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企业已建立了一般固废台账。 |
原审批时,计划采用锯床对挤出后的塑料板材进行剪切,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实际投产过程中,采用了更为环保高效的塑料剪板机对挤出后的塑料板材进行剪切,无粉尘产生,减少了项目粉尘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上述变动内容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中的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03 | 0.135 | 0 | 0 | 0.02 | 0.02 | |
0 | 0.01 | 0.068 | 0 | 0 | 0.01 | 0.01 | |
0 | 0.001 | 0.007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9 | 0.307 | 0 | 0 | 0.029 | 0.029 | / |
0 | 0.031 | 0.068 | 0 | 0 | 0.031 | 0.03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已建成 | 已于2024年6月17-6月18日采样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已建成 | 已于2024年6月17日和6月18日采样监测 | |
2 | 粉尘废气(布袋除尘)处理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已建成 | 已于2024年6月17日和6月18日采样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建成 | 已于2024年6月17日和6月18日采样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禁止排放。 | 已落实。边角料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物、除尘粉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油桶、废油、含油手套抹布、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固废,定期委托****收储处置。 车间西北侧设有1个约10m2的危废暂存场所,并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改)中的规定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建设单位已和****签订了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桶(900-249-08)、废油(900-249-08)、含油手套抹布(900-041-49)、废活性炭(900-039-49)暂存于危废仓库内,要求定期委托收集转移,并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目前,建设单位已建立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与记录。 此外,车间东南角设置了1个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其他有关文件中的相关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边角料收集粉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物、除尘粉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企业已建立了一般固废台账。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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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本项目实施后的CODcr、NH3-N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来自职工生活污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依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本项目实施后新增的粉尘(颗粒物)排放总量按照1:2进行调剂。根据《****环境局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嘉环发(2022) 36号)文件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所需替代总量指标的1:1 进行削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按照1:1进行调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新增的粉尘(颗粒物)排放总量已按照1:2进行调剂;新增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已按照1:1进行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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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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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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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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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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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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