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600吨阻燃母粒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兴秀成阻燃****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21MACTY4JD9R | 建设单位法人:王宝峰 |
王宝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工业园区东南大道东侧****侧9号厂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600吨阻燃母粒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工业园区东南大道东侧****侧9号厂房 |
经度:118.21847 纬度: 33.5278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6 |
宿环建管表〔2023〕30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1302MA1WC4EA5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兴秀成阻燃****公司 |
****1321MACTY4JD9R | 验收监测单位:**爱****公司 |
****1323MABMRXR142 | 竣工时间:2024-02-29 |
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01 |
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099Nrt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在******工业园区东南大道东侧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3600吨阻燃母粒。项目外购原辅料,须为全新料,均不可使用废旧或再生料。 | 实际建设情况:在******工业园区东南大道东侧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3600吨阻燃母粒。项目外购原辅料,须为全新料,均不可使用废旧或再生料。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成后,年产3600吨阻燃母粒。项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年产3600吨阻燃母粒。项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混料:将外购的原料(PE、PP、PA)粒子、阻燃剂按比例投入高速混料机内进行混合,投完料后盖好混料机械密封盖,然后打开混料机电源,开始混料,混合好的物料下料至中转仓备用。此工序投料、混料过程中有粉尘G1、噪声N产生。 (2)挤出:混料中转仓中的物料经过输送管道输送至挤出造粒机料斗中,然后经挤出造粒机组自带的电加热装置使机内的原料受热软化(加热温度约为200℃左右)并挤出成为线状塑料条。此工序中产生挤出废气G2、塑料边角料S1、噪声N。 (3)水环切粒:挤塑成型后的线状塑料条经挤出造粒机组前端自带的刀片切成颗粒状粒子;在切粒的同时,用自来水对塑料条进行淋洗,淋洗的作用是对材料进行冷却,淋洗水完全落入下方循环水池。此过程中产生噪声N、塑料边角料S1、冷却水W。 (4)筛选:剪切好的PE阻燃母粒由脱水式筛选机进行筛选检验(粒径4mm的粒子符合要切),同时去除粒子表面水分。粒径符合要求的粒子进入放料仓,经包装入库,包装规格为25kg/袋;不合格品作为塑料边角料S1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混料:将外购的原料(PE、PP、PA)粒子、阻燃剂按比例投入高速混料机内进行混合,投完料后盖好混料机械密封盖,然后打开混料机电源,开始混料,混合好的物料下料至中转仓备用。此工序投料、混料过程中有粉尘G1、噪声N产生。 (2)挤出:混料中转仓中的物料经过输送管道输送至挤出造粒机料斗中,然后经挤出造粒机组自带的电加热装置使机内的原料受热软化(加热温度约为200℃左右)并挤出成为线状塑料条。此工序中产生挤出废气G2、塑料边角料S1、噪声N。 (3)水环切粒:挤塑成型后的线状塑料条经挤出造粒机组前端自带的刀片切成颗粒状粒子;在切粒的同时,用自来水对塑料条进行淋洗,淋洗的作用是对材料进行冷却,淋洗水完全落入下方循环水池。此过程中产生噪声N、塑料边角料S1、冷却水W。 (4)筛选:剪切好的PE阻燃母粒由脱水式筛选机进行筛选检验(粒径4mm的粒子符合要切),同时去除粒子表面水分。粒径符合要求的粒子进入放料仓,经包装入库,包装规格为25kg/袋;不合格品作为塑料边角料S1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简(DA001) 排放:项目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简 (DA002)排放。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类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简(DA001) 排放:项目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简 (DA002)排放。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类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8-2008)中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8-2008)中3类标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168 | 0 | 0.018 | 0 | 0 | 0.017 | 0 | |
0.0403 | 0 | 0.045 | 0 | 0 | 0.04 | 0 | |
0.0022 | 0 | 0.0063 | 0 | 0 | 0.002 | 0 | |
0.0004 | 0 | 0.0007 | 0 | 0 | 0 | 0 | |
0.003 | 0 | 0.0072 | 0 | 0 | 0.003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1559 | 0 | 0.405 | 0 | 0 | 0.156 | 0 | / |
0.0335 | 0 | 0.128 | 0 | 0 | 0.034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按环评要求建成 | 本阶段验收废水污染物实际接管量为废水量≤168m3/a、COD≤0.0403t/a、SS≤0.0146t/a、氨氮≤0.0022t/a、TP≤0.0004t/a、TN≤0.003t/a。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简(DA001) 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 已按环评要求建成 | 项目混料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6mg/m3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 高排气简 (DA002)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 已按环评要求建成 | 挤塑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63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已按环评要求建成 | 项目东、南、**北厂界的噪声监测点昼间最高分贝为58.0≤65dB(A),夜间最高分贝为50.3≤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废油、废活性炭、废桶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298-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严禁随意排放固体废弃物,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已按环评要求建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