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镇鄂埭村现代化农产品(细荚花生)加工中心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鄂埭村现代化农****加工中心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7:2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无 | ||
总成交金额 | ¥3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钱云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3-****558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92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广场2幢2-9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云云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镇鄂埭村现代化农****加工中心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043260R | **** | ****000元 |
货物类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海燕、张峰、袁良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08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镇
联系人:吴晗
联系电话:150****9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银行)五层
联系人:张慧莉
联系电话:0513-****5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莉
电话:0513-****55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文件.doc
货物名称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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