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002509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偏城 、****派出所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314.00
最高限价(如有): ****314.00元
采购需求:
******偏城、****派出所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 | ******偏城、****派出所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14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14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厅****委员会****信息化厅****建设厅****水利厅****管理局****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时间: 2024-10-21 17:36:56 至 2024-10-2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11-12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 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认证中心****公司,联系电话:****600271 按 1 键咨询。 4.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980000 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街河洼村
联系方式: 095****6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六盘**路88号
联系方式: 131****2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旭霞
电话: 095****68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苏**
电话: 131****2234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采购需求附件.docx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