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双极等离子电切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双极等离子电切镜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预算:28万元
1.6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预算金额 (万元) | 质量层次 | 质保期 | 交货期 |
1 | 双极等离子电切镜 | 1 | 28 | 国产或进口 | 3年 | 签订合同后10日内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制造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销售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
3.1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以邮件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到****@163.com 。
3.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请各供应商通过转账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4、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磋商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9:30(**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市**县枣乡大道中段东侧205号枣乡大道中段枣乡公寓五楼
5、 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
6、 ****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官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县人民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2-****285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东工路与**大道交叉口向南100****锅炉厂四楼402室
联 系 人:尹妍艳
联系电话:176****6791
****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