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部39号令等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受出让人委托在**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4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人 | ||||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
1 | TF(0701/0901):2024-02 | **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村3组 | 36759.66 合55.1395亩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19000元/平方米 (其中住宅部分19394元/平方米;商业部分6270元/平方米) (总价139650万元) | 27940 | 2024年11月19日10时 | 不小于3.68万平方米且不大于7.35万平方米(混合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且不大于15%) | 不大于25%,其中住宅建筑密度不大于22% | 详见《规划条件》(成规设〔2024〕J0503号)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55.1395 指标证书 | **** 商鹏:028-****3092 136****7011 |
2 | LQ14(252):2024-14 | **驿区十陵街道来龙村十六组、十八组、十九组、二十三组 | 28736.33 合43.1045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楼面地价:8860元/平方米(总价50921万元) | 10185 | 不小于28736.33平方米且不大于57472.66平方米 (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 | 不大于25% | 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且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767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3.1045 指标证书 | **市龙******局 黄菊: 028-****1019 138****1877 | |
3 | XD2024-03(070102) | ******社区一组、三组 | 26731.82 合40.0977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楼面地价:4950元/平方米(总价33080万元) | 6617 | 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6732平方米且不大于66829平方米 | ≤25% | 满足航空限高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0.0977 指标证书 | **市******局 刘延强: 028-****1040 139****3379 | |
4 | CZ2024-01(0701) | 崇****社区1、8组、集体 | 34158.35 合51.2375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 550万元/亩 | 8000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大于34158.35且不大于68316.70平方米/1.0<容积率≤2.0 | 不大于35% | 需满足导航站限**求且不超过60米,沿晋康路一侧不得布局高层建筑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51.2375 指标价款 | ******局 黄丽瑕: 028-****7410 |
二、本次拍卖宗地采取“竞地价”方式进行拍卖,具体详见出让文件。
三、本次拍卖的TF(0701/0901):2024-02、LQ14(252):2024-14、XD2024-03(070102)号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同一企****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宗地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意向竞买人报名竞买的每宗宗地须提交叁份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在提交《竞买承诺书》时,须一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四、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出让的TF(0701/0901):2024-02、LQ14(252):2024-14、XD2024-03(070102)号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意向竞买人报名参与宗地竞买,须提供《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和《关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报告》(须带二维码,以下简称《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作为《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的附件,竞买人每报名一宗地须对应提交一份《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由《****协会关于发布2022****事务所分类情况的公告》(川注协〔2023〕1号)明确的A****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审查报告》中除封面外的首页须按模板明确审查意见。对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本公告要求或出让合同约定,取消意向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取消土地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市的土地招拍挂活动,****住建局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给予信用扣分。
五、参与本次TF(0701/0901):2024-02、LQ14(252):2024-14、XD2024-03(070102)号土地竞买的意向人在现场提交竞买申请书领取竞价号牌时,须一并提交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和《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及相应附件),作为取得竞买资格及领取竞价号牌的要件。(《竞买承诺书》、《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审查报告》审查意见页模板、川注协〔2023〕1号文,下载地址:https://www.****.com/)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可通过****门户网站(https://www.****.com/)查阅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并于2024年10月24日起下载出让文件。
七、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按所竞买宗地对应金额足额缴纳。已注册为网上报名用户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24年11月18日16时之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2024年11月18日16时30分之前通过****门户网站(https://www.****.com/)土地交易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咨询电话:028-****7887)
八、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应按照《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要求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指标购买咨询电话:028-****7005)
九、TF(0701/0901):2024-02号宗地采取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分开计价方式出让,分摊比例按照土地估价相关原则确定的商住价格比例确定,住宅部分:99.01%;商业部分:0.99%。宗地成交后,按分摊价格比例计算各用途出让价款和楼面地价。项目竣工后,各用途分摊面积在《规划条件》规定兼容比例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土地价款不予退还。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
详 情 见:****(https://www.****.com/) ******厅(https://dnr.****.cn)
******局(https://mpnr.****.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com)
****建设局咨询电话:028-****9270
******局监督电话:028-****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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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
下载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及关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报告(模板).pdf
下载****协会关于发布2022****事务所分类情况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