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前期咨询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前期咨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前期咨询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3636万元
最高限价:21.3636万元,其中设计费11.0456万元,勘察费2.9736万元,测绘费1.3679万元,造价咨询费5.9765万元(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内容:采购一家服务单位为******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提供方案和初步设计、勘察、测绘、造价咨询服务(详见第三章项目需要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出具项目整体初步设计方案、项目概算、工程部分勘察测绘报告。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有: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最多2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
注: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www.****.net)、“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如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联合体参与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文件费付款凭证(备注项目编号)。
以彩色扫描件方式发送一个pdf文件至指定邮箱****@163.com(邮件标题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相关材料仅用于报名使用,非资格性审查,将邮件提供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售价(元):500/套,售后不退。
必须用供应商对公账户进行支付,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用对公账户进行支付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人联系,付款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
账 号:810********1083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开启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时间)
提交地点:**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0555室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时间)
开启地点:**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5楼阳光采购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北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411-****288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北北路101号
联系人:邱宇明
联系方式:0411-****1242
邮箱:****@163.com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邱宇明
联系电话: 0411-****1242
传真: /
地址: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
2、采购人名称: ****(本级)
联系人: 尹红光
联系电话: 0411-****2888
传真: /
地址: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
※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