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司工作人员疏忽,在编制磋商文件时,未将技术部分评分点“1.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内容的应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51分。其中打★标志为实质性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条款每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中的分值调整,导致分值不足。现将原磋商文件中的技术部分评分更正为
序号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 | 57 | 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内容的应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57分。其中打★标志为实质性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条款每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7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小组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详实、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8分;方案内容一般、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契合度一般的得2.5分;方案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因更正后到开标时间不足5日,按照财库〔2014〕21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故将原磋商公告中的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2024 年10月22日上午09:00时更正为2024 年10月28日上午09:00时。
特此说明。
**** ****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