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的要求,现将《**县八角镇公共附属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县八角镇公共附属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一是**香水沟枢纽、**沟枢纽、净化水厂、输水管道及附属建筑物,解决**县八角镇及庙**村、中寨村、八角村、竹林村、牙扎村、茄羊村等6 个村的生活生产用水问题。
二是**八角村内污水支管,末端与已建污水主管连接,对村内未建化粪池的庙**上寨社、中寨村、八角村、牙扎村修建化粪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 柏主任
联系电话:153****608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团结新村街道**巷64号第17层1702室
联系人:陆工 电话:186****876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公众对本次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填写与本次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意见的,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以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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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