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尚都光学有限公司年产普通太阳片300万副、偏光镜片100万副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21MACNCHCAX9 | 建设单位法人:舒丽芳 |
熊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园区1号2栋101、201、301、401、501号和1栋30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普通太阳片300万副、偏光镜片100万副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7-C3587-眼镜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1号2栋101、201、301、401、501号和1栋301号 |
经度:120.21252 纬度: 28.3470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7 |
丽环建青〔2023〕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56 |
13 | 运营单位名称:**** |
****1121MACNCHCAX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4MA2CTHU31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4MA2HC7CM7P | 竣工时间:2024-03-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总建筑面积3977.76平方米,年产普通太阳片300万副、偏光镜片100万副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裁片-拱弯-注塑-染色-清洗、烘干-强化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营运期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营运期强化及烘干废气、搅拌及染色废气、注塑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纯水机制水回用于员工厕所冲洗。废气污染防治。投料粉尘和裁片粉尘产生量较少,生产期间及时清理车间落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喷砂粉尘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搅拌及染色、注塑、强化及烘干废气经1套除尘除雾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营运期废边角料和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染色液、废强化液、废退膜液、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回收利用于生产;废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染色液、废强化液、废退膜液和废抹布已委托****转运处置,并已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仓库。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842 | 0.0878 | 0 | 0 | 0.084 | 0.084 | |
0 | 0.034 | 0.035 | 0 | 0 | 0.034 | 0.034 | |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3 | 0.366 | 0 | -0.366 | -0.36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关标准,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其他企业标准限值,总氮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 | |
2 | 混凝沉淀压滤一体机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关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和pH值范围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相关限值,总氮和色度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自带除尘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与环评一致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喷砂粉尘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2 | 除尘除雾箱+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与环评一致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搅拌及染色、注塑、强化及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氨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 与环评一致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的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营运期废边角料和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染色液、废强化液、废退膜液、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回收利用于生产;废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染色液、废强化液、废退膜液和废抹布已委托****转运处置,并已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仓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总建筑面积3977.76平方米,年产普通太阳片300万副、偏光镜片100万副建设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总建筑面积3977.76平方米,年产普通太阳片300万副、偏光镜片100万副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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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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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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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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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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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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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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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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