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子乙丙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1MACC9N474Y | 建设单位法人:门彩星 |
门彩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 |
****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8-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30-C2730-中药饮片加工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 ****园区 |
经度:105.68863 纬度: 37.451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7 |
**环(评)函〔2023〕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69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1MACC9N474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21MACC9N474Y | 验收监测单位:**正****公司 |
****0100MA75WM3C6D | 竣工时间:2024-06-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1RVHD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291吨中药饮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291吨中药饮片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净选-洗药-浸润-切制-烘干-筛选-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净选-洗药-浸润-切制-烘干-筛选-包装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净选、烘干、筛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各自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最终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生产废水为原料的清洗废水,经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A/O工艺)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养护管理。 ④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药材及不合格产品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经项目劳动定员投放至项目办公区的若干垃圾箱中,集中收集后同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①净选、烘干、筛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各自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最终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生产废水为原料的清洗废水,经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A/O工艺)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③通过低噪声设备;在厂界四周、高噪声车间周围种植具有阻隔噪声传播作用的灌木、乔木和林带绿化;日常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运行期加强管理,严禁夜间生产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 ④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药材及不合格产品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经项目劳动定员投放至项目办公区的若干垃圾箱中,集中收集后同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进行分区防渗,化粪池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满Mb≥1.5m,K≤1×10-7cm/s,其余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已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K≤1×10-7cm/s,厂区其余地面均已进行硬化处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478 | 0 | 0 | 0 | 0.248 | 0.24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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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进水水质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成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A/O工艺) | 厂区废水排放口(DW001)的废水pH范围为7.7~7.9、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为311~354mg/L、生化需氧量浓度范围为89.6~103mg/L、悬浮物浓度范围为104~118mg/L、氨氮浓度范围为12.8~14.6mg/L、总氮浓度范围为37.9~42.6mg/L、总磷浓度范围为3.16~3.41mg/L。各项废水检测结果均满****处理厂进水水质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标准的限值要求 |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净选、烘干、筛选排气筒(DA001)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8.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4×10-3kg/h,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项目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51~56dB(A),夜间噪声值为41~4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药材及不合格产品和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药材及不合格产品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经项目办公区若干个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药材及不合格产品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经项目办公区若干个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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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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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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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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