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水库****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00MA9K577618)上报的由黄****研究院编制完成的《****水库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伊洛河流域综合规划》等规划的组成部分,《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管理部门、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水库调水方案和生态调度方案的依据,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严格水**保护,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项目运行后依法依规实施引水,不得超规模引水,加强灌区农业节水,尽量减少实际引水量。****管理部门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生态保护优先原则进一步优化调水方案,制定生态调度方案,统筹供水、灌溉、发电等各类用水保障次序,细化完善本工程及其他工程的生态调度要求,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建设生态流量下泄设施,****水库断面及洛河长水断面生态流量11月至次年3月不低于4立方米/秒,4月至6月不低于6立方米/秒。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2.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书》****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和灌区河流穿越方案,加强隧洞施工防治措施,及时处理施工涌水;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严防对水源保护区和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运行期,配合落实相关的地方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灌区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推广生态农业,禁止使用高、剧毒农药,减少面源污染;实施农田排水沟渠生态治理工程,在东送乡、河底乡、高村镇、盐镇乡、南李村乡、天池镇等片区及汇水支流合理设计建设生态沟渠,收集农田径流、渗漏排水等,对水体中的氮磷等物质进行拦截和吸附,削减面源污染入河量。
3.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库区及坝下3个点位开展增殖放流,放流瓦氏雅罗鱼、**里拟鲿、鲤、鲢、鳙等17万尾/年。****水库库尾范里镇、洛河干流长水段、**段布设人工鱼巢,并开展水生生境修复。在水库取水口设拦鱼电栅,减少工程引水对鱼类的伤害。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3月~7月鱼类繁殖期,落实洛河**段**里拟鲿瓦氏雅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措施。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优化工程设计,严控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弃渣场、施工营地等占地,禁止在湿地公园内设置施工营地、料场和弃渣场等施工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
4. 加强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洒水降尘、湿法作业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落实《**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场地扬尘污染分类防治措施(试行)》和**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监管,合理设置施工时间、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距离居民较近标段禁止夜间施工、设置移动式声屏障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低;加强输水工程沿线群众有关输水通道设施安全保护的教育宣传,最大限度地保护输水通道安全。
四、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集团、****公司,****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求取用水,完善生态流量下泄设施,落实生态调度方案。在生态调度方案和生态流量下泄设施未落实前,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五、****环境局、****环境局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至上述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运行3至5年内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2024年10月21日
主办:环****管理处 督办: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