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县启动停车收费工作以来,对**“停车难”、“难停车”问题有了较大改善。为进一步加强**车辆停放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政府关于印发《**县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荔政发〔2024〕8号)及《**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荔政办发〔2024〕4号)文件规定,计划启动**县**第二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时间
2024年11月1日上午8时开始实施收费(1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按缴费金额的80%收取停车费,2025年1月1日上午8时起正常收取停车费)。
二、收费区域
1.A类区域
路侧停车收费路段:临晋路。
道沿石以上停车泊位:财政局楼前、****商铺前、**至幸福家园首座、许发记至**西北角、**东北角至洛滨花城门口、**东南角、黄河大厦农行门前、东府印象楼前、教苑小区门前。
封闭停车场:****公司院内、****广场南、北两停车场鸿基新天地店。
2.B类区域
路侧停车收费路段:东环**延段、****管所全段、市场二**段、便****花园全段、洛滨大道东延段、****广场北侧道路至花城路)、迎宾大道北段、洛滨大道西段。
道沿石以上停车泊位:崇贤路与同州路交叉口。
3.公共停车场
****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
三、收费时段
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道沿石以上停车泊位收费时段为每天8:00-20:00,其他时段免费。
封闭停车场泊位收费第一时段为每天8:00-20:00,第二时段为每天20:00-次日8:00。
公共停车场24小时收费。
四、收费标准
按照《**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荔政办发〔2024〕4号)执行,实行分区域计时收费,具体如下:
(一)道路停车及道沿石以上停车泊位A类区域: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含)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每车位收费2.50元,之后每30分钟收费1.0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每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15.00元,不足最高限价的据实收取。
(二)道路停车及道沿石以上停车泊位B类区域: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含)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每车位收费2.00元,之后每30分钟收费1.0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每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10.00元,不足最高限价的据实收取。
****停车场收费标准:第一时段按所在区域类别执行;第二时段按次收费,每次3元。
****停车场:第一时段停车时间在2小时(含)免费,之后每小时收费1.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10.00元,不足最高限价的据实收取。
五、收费运营主体及收费方式
**县**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管理及日常运营工作由**县城市****公司全权负责,收费方式为智慧缴费,广大市民可通过“同州畅行”微信公众号或“同州畅行”微信小程序,交纳停车费用。
六、停放收费减免政策
(一)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殡葬、应急抢险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二)绿色牌照的新****政府****停车场、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道牙石以上)停放时,其交纳的停放服务费在应收停放服务费基础上给予50%优惠;在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道牙石以下)停放不予优惠,新能源车辆在封闭车场充电,免费停放2小时;
(三)残疾人驾****政府****停车场(泊位)停车,免收停放服务费,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的停车位,向肢体残疾人免费提供;
****县委、县政府举办各类大型集会活动时,****管理部门批准,在集会场地附近设置的临时停车区域免收停放服务费;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减免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说明
(一)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在公共停车位停车时,请自觉将车辆停放在车位线内,按“齐头、顺向、入位”规定有序停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不能乱停乱放及占压盲道。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利用**道路、公共空间(地)设置或撤销停车泊位,不得损毁、拆卸、移动停车位标线、标识、标志牌和收费仪表等设施,不得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其他障碍物妨碍机动车在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停车位从事经营及其他活动。
(三)服务电话0913—****95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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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