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软硬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浍水路133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叁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600.00元)
评审得分:78.6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中心软硬件采购项目 商品需求:详见投标文件 供货要求:签订合同后,总项目工程工期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街道津浦村**路东侧南翔恒泰****商贸城3区13#楼0301室,联系方式:189****6060。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联系电话:138****5489(束经理);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五日内向大有国科产业运营****公司提出,邮箱:****@163.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园区大有肉牛循环产业园 1 号
联系方式:束总 138****5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街道津浦村**路东侧南翔恒泰****商贸城3区13#楼0301室
联系方式:纪工 189****6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 话:189****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