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蓝越环保年处理废旧塑料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蓝越环保年处理废旧塑料3万吨项目 | **省开****工业园区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再生颗粒熔****处理站恶臭。熔融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A级企业-其他工序颗粒物排放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省环****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微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引至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产生的废塑料破碎、清洗废水和冷却槽定期排水进入厂区一座处理规模为150m3/d****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三级沉淀+气浮+A/O生化+**池”,经处理后废水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破碎、清洗用水,不外排。做好厂区防渗工作, 切断其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源。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滤渣、废滤网、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催化剂为一般工业固废,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清洗产生的残渣、沉积物定期交由污泥处理单位处理;人工分拣杂质和废商标纸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0272
通讯地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