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处理厂工程 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审资环 【202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电气及自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业主指定的施工现场。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处理厂工程的自控及电气设备部分,含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自控包括本工程的厂区内及厂区外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线检测仪表系统、视频监控及周界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177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处理厂工程电气及自控设备采购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上下车、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的施工现场。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下达的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货到业主指定的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开关柜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开关柜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开关柜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百安坝街道**一支路64号 | 地址: | ******花园路5号 |
联系人: | 夏雨 | 联系人: | 杨军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8****9659 023-****2751 | 联系电话: | 199****3635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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