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南塘村文旅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县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经研究,原则同意**县南塘村文旅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意**县南塘村文旅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村内原有戏台及空坪,提升改建非遗文化室外展演场1250平方米,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亩,利用村庄内部原有道路提升改建居民点联接道路300米、景点联接通道1000米、**休闲绿道1300米,利用原有居****停车场750平方米,村庄环境整治8500平方米,雨污分流管改造1200米,提升改造原有氧化池300立方米,配**防系统、旅游公厕、充电桩、公共照明、标识系统、给水、电气、消防等附属公用工程。
三、主要设计标准:
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投资概算836.25万元。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依法依规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节能、绿色建筑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率;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确需调整、会新增用地或预计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我局报告,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六、接件后,请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总责,落实招标投标制,将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落实工程监理制,督促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落实合同管理制,明确安全质量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装修标准,进一步节约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
以工代赈项目应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需救助人口等困难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应在30%以上。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或审批申请表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附件:**县南塘村文旅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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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