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关于**县省级重点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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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政府投资市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县省级重点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河田镇窑下村、南塘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原有线路铺设混凝土生产道路1200米,联接路300米,拦河坝一座,灌溉水渠长1400米,配套村容村貌提升及河道清淤。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389.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2万元、预备费18.6万元。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筹集,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请按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请按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七、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主****中心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严格按照《****委员会关于规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全流程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23〕486号)等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补助项目应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需救助人口等困难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发放的劳务报酬占补助资金的比例应在30%以上。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审批申请表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改革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