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国铭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有限公司农机拆解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3001MA1BP5D87L | 建设单位法人:齐国铭 |
齐国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农场外环路29栋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农机拆解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131.6941 纬度: 47.5233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1 |
鹤绥环审〔20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22 | 运营单位名称:**** |
****3001MA1BP5D87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3001MA1BP5D87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200MA19C4J39K | 竣工时间: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2E0Pyb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利用原有空闲厂房建设农机拆除成品半成品及零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设一条报废农用机动车拆解线,只设置拆解过程,不设置破碎过程,也无零件清洗及精细、翻新等步骤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及批复建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农机拆解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与环评设计内容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运营期废气中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简易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喷洒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清掏堆肥。运营期厂区内应按照 GB/T50483的要求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处理效率为90%的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的初期雨水泵入罐车,****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隔音、消音措施。施工期间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要随产随清,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应清除轮胎上的泥土。将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倾倒,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运营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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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达标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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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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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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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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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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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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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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