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农村公**梁定期检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区农村公**梁定期检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工业区**路16号
成交金额:26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区农村公**梁定期检查项目 服务范围:开展桥梁定期检查,校核桥梁基础数据,完善桥梁基本状况卡片,进行技术状况评定,形成定检报告并提出养护建议 服务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服务时间:6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公**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世平、李媛媛、郭炳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1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①2019年度**市普通干线公**梁定期检查及普通干线公路技术状况评定项目01标。②G36宁洛高速公路**至**段及S95**支线2021-2023年桥梁定期检测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繁阳镇峨溪北路 699 号
联系方式:155****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信亚云谷3#写字楼402室
联系方式:183****3800、182****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电话:183****3800、18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