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科: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4〕8号、苏财农〔2024〕14号)有关要求,现将《关于做好2024****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置设施改造更新生猪稳产保供)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
1.申报条件: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养殖场。
2.支持内容:规模养殖场的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等。
3.补贴方式和标准:先建后补。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总投资的30%,每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流程:申报主体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向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镇街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农业农村局****中心。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
2.建设期限:2024年8月1日 2025年2月28日。
3.申报材料:填报2024年省级农业专项(建设类项目)项目申报表(附件1)、2024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每份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文档2份和电子文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相关镇街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
2.严格规范程序。相关镇街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操作过程规范。
3.严格审核把关。相关镇街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推荐。上年度有拖欠土地流转租金、有不良诚信记录的经营主体,项目被撤销或无故终止的经营主体、因项目实施进度过于缓慢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申报。
联系人:市农业农****推广中心 徐向前;电话:****2291。
附件:1.2024年省级农业专项(建设类项目)项目申报表
2.2024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
2024年省级农业专项(建设类项目)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申报主体 (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 址 | |||
法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专项类别 | 工作任务名称 |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 |||
项目建设内容 | ||||
镇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责任科站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专家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4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
工作任务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项目编号:
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农业农村厅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其他资金万元,为XXXX投入资金。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资金来源 | |||||
合计 |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省级财政 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 其他资金 | |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月,时间自年 月起至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2 | 质量指标 | |||
3 | 时效指标 | |||
4 | 成本指标 |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6 | 经济效益指标 | |||
7 | 生态效益指标 | |||
8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9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3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主体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名称 | 立项依据文件 | ||||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 万元 | 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 | |||||
1.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 |||||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 |||||
4.专项资金将按规定使用。 | |||||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名) (公章) |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