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委员会行政执法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湘江新区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片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枫叶人行护栏(套)2.2米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938;规格:2.2;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101462.95 |
2 |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套)3米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22116;规格:3;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194.32 |
3 | 京式机非隔离护栏500(套)3米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315;规格:3;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43225.14 |
4 | 京式机非隔离护栏800(套)3米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4122;规格:3;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565631.81 |
5 | 人行(方管)护栏(套)3米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781;规格:3;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115200.48 |
6 | 一桥新型圆钢人行护栏(套)1.8米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1543;规格:1.8;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127040.74 |
7 | 圆钢人行护栏(套)1.5米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255;规格:1.5;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18806.74 |
8 | 异型人行护栏(套)2.2米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482;规格:2.2;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52137.68 |
9 | 波形护栏(套)4米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848.75;规格:4;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166925.15 |
10 | 防撞柱子(含反光柱、横道柱)(根)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925;规格:1;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43614.68 |
11 | 隔离梁(300)(m)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644.89;规格:1;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21342.77 |
12 | 隔离梁(500)(m) |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 套数:1114;规格:1;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36868.06 |
13 | 黄闪灯(盏)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8;规格:1;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1127.21 |
14 | 防撞桶(个)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套数:397;规格:1;维护天数:365 | 项 | 1 | 19035.08 |
合计金额小写: ****612.81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伍拾柒万肆仟陆佰壹拾贰元捌角壹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金额:****3838.43元(该金额为三年合同金额,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金额为****612.81元)
合同标的
2.1维护范围:
湘江新区(**片区):**坡路、潇湘大道、靳江路等 78 条湘江新区(**片区)道路。
2.2服务内容:
2.2.1 交通隔离设施清洗类:
2.2.1.1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完善的清扫保洁服务方案,一天一清洗,周五、周六加洗一次,确保维护区域内干净整洁。
2.2.1.2 对维护区域交通隔离设施进行清洗,做到保洁范围内交通隔离设施施清洗后见本色,无杂物、无污垢、无积泥、无积水。
2.2.1.3清洗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作计划进行清洗作业,做到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泥、积沙、积灰。
2.2.1.4在对交通隔离设施开展人机结合清洗作业时,应当以一台清洗车配备1名司机和3名保洁员为一个班组,对维护区域内的路段进行清洗,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洗后设施应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泥、积沙、积灰。
2.2.1.5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有安全标记并易于识别的工作服。夜间作业人员着装需有反光条的安全标识,保洁车上设置安全反光条。
2.2.2秩序管理类:
2.2.2.1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完善的网格化秩序管理方案,做好维护范围内的社会秩序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平稳运行。
2.2.3设备设施维护类:
2.2.3.1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设备设施维护方案,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2.4应急管理类:
2.2.4.1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2.2.4.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维护区域内的重大活动保障、抗冰除雪、防汛排涝等应急工作。
2.2.4.3按照城市管理数字化考核要求,及时处置维护范围内数字化信息平台投诉和交办案卷。
2.2.5安全生产类:
2.2.5.1 具备全面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日常维护管理安全生产责任。
2.2.5.2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并建立安全生产台账,保障公用设备、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省**市湘江新区**片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指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本着高效专业的原则,按照合同管理要求和标准开展服务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本项目服务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02f8f4930f2494bbb1ac0391eea911c ****612.81
4.1资金支付方式: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每季支付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按季支付,在下一季度支付上季度费用)。采用固定包干价(含维护费、人工费、作业设备运行费、公用设施小修费等),新增或减少维护量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乙方在投标报价中所报的单价,作为实际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乙方按照维护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后,由甲方按每月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每月支付的费用。
4.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账 号:4300 1540 2610 5250 2006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乙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须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证明文件。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采取经费扣罚制:考核总分低于 95 分(不含)以下,按每分值 2 万元进行扣除维护经费, 90 分(不含)以下,按照每分值 4 万元进行 扣除维护经费。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分低于 90 分(含) ,无条件解除合同,年度片区总评成绩低于 90 分(含),无条件解除合同。
考核评分细则
分类 | 作业标准 | 扣分标准 |
日常 管理 30分 | 1、配备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职责清楚。 2、建立作业道路档案和资料。 3、建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财务制度、工作计划报送制度、应急机制建立情况和实施情况。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清洗保洁人员一律着制式反光背心上路作业,要求着装整齐,作业中摆放安全警示牌和反光锥筒,清洗车辆需有醒目的反光警示标识,确保清洗作业安全。 | 1、管理机构不健全的扣0.2分,作业人员职数、设备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扣0.2分。 2、未建立档案资料,每条路扣0.2分,资料不全的扣0.1分。 3、清洗、维护人员未按规定着装上岗的每次扣0.2分。 4、未摆放警示牌或反光锥筒的每次扣0.2分。 5、清洗维护车辆违规不按要求使用警示标识的每次扣0.2分。 6、不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每人次扣0.2分。 7、安全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作业方负责,每次扣15分。 |
清洗 作业 55分 | 1. 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作业,落实每日一清洗; 2. 交通设施清洗应达到目测无污迹,擦拭无积垢的清洁标准,机械清洗时应目测有清洗剂泡沫,开展精细化清洗作业,不得出现漏洗、淋洗,防撞桶内应无垃圾、目测无明显污痕、无牛皮癣,清洗后应及时将移位的交通护栏、防撞桶进行复位,确保交通设施整洁美观。 1. 遇特殊情况,如文明城市创建、重大活动、重要线路、各类迎检保障等,需无条件服从区考评组的调度,按照相关要求加大清洗的频率和力度。 2. 清洗作业单位应设有专职清洗保洁管理人员,对清洗路段进行专门巡查,每日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确保效果。每台机械清洗作业车辆至少配备一名跟车人员。 3. 如遇雨雪天气,雨雪停后,将所有护栏全部清洗一次,确保干净整洁。 | 1、未按要求和规定进行清洗的,以路为单位每条每次扣1分。 2、不使用清洗剂进行清洗的,每次扣0.2分。 3、清洗标准不高,目测有明显污渍,擦拭有明显积垢的每处扣0.2分。 4、有漏洗、淋洗的情况每处扣0.2分。 5、底座不清洗、护栏死角、盲角不清洗及防撞桶不清洗、桶内有垃圾,设施上“牛皮癣”未清理的,清洗后交通设施 秩序未及时恢复的每处扣0.2分。 6、不按清洗作业时间进行清洗的每次扣1分。 7、在清洗作业时,未配备跟车人员,或作业人员未在清洗车后跟班作业的,每次扣0.2分。 8、未按要求安装GPS监控设备的每次扣0.2分。 9、擅自拆除、破坏GPS监控设备导致GPS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扣0.2分。 10、雨雪天气后未对交通设施及时进行清洗的以路为单位每次扣0.2分。 11、对重大活动、重要线路保障不力每次扣1分。 |
其他 情况 15分 | 1、坚决服从区考评组的监管和调度。 2、及时有效整改区考评组交办的问题。 3、高标准完成市(区)数字化案卷,不出现未结案、超时结案、返工、重复案卷等现象。 4、严禁清洗作业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将承包路段转包给他人。 | 1、不服从甲方调度、工作不配合的每次扣2分。 2、对区考评组交办的任务敷衍塞责,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次扣2分。 3、被上级领导或媒体曝光的问题一次扣5分。 4、维护单位在接到区考评组交办的问题,在2小时内未整改到位的,每处扣0.2分。 5、数字化案卷出现超时、未结案、返工、重复的每处扣1分。 6、擅自将承包路段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扣除违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清洗承包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被市(区)分管以上领导或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
1、市、区数字化采集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心下派至乙方,出现重复案卷、超时结案(返工)的依据《**区城市管理日常维护考核办法》(岳城管委办发〔2019〕54号)和《**区城市管理专业维护“市场化”项目考核实施细则》(岳城管发〔2021〕9号)进行督查考核(立案即扣分案卷依照市对区考核标准执行)。出现重复案卷1条,扣款10000元;出现超期案卷1条,扣款10000元。
2、对群众投诉(12345热线、市(区)长信箱、信访等)经核实,属管理责任的实行立案即扣分,每次扣0.1分,整改不及时、未整改、不满意的加重扣分(无效投诉,恶意投诉除外)。
3、凡是被省、市、新区领导督办、批评的问题每次分别扣8分、4分、2分;凡是被中央、省、市级媒体曝光的问题每次分别扣6分、4分、2分。凡是被市、区文明办、城管委办督办通报的问题每次分别扣4分、2分;在上级考核检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每次扣3分;发生重**全责任事故的问题视情况扣4-10分。
4、甲方如有新的考核办法出台,乙方无条件遵照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财政局****审计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甲方。
5.3.2 人员及设备技术要求:
一、人员要求:
(1)本项目为综合性服务,专业性强,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2)乙方应按期自行组织员工进行职业技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应急管理和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
二、设备技术要求:
(1)护栏机械清洗车(总质量7.3吨及以上)不少于4台。
(2)项目环卫作业车辆应具有GPS定位功能,同时接入区智慧环卫监控管理平台。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服务期间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失由甲方承担。项目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维修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单独结算。
(2)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城市维护工作标准和维护评分标准制定城市维护工作的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觉遵守。
(3)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督导,对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不正确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工作制度,并报甲方审定后全面执行。
(5)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实施情况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
(7)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管理资料、技术资料。
(8)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
(9)甲方应为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10)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制定的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方案、实施细则、管理制度、作业计划等。
(11)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劳动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进行监督、检查。
(12)乙方进场作业前,按合同要求明确乙方承包的服务范围,移交相关资料。
(13)合同服务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发展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对乙方作业内容、服务质量标准等提出新的要求,乙方必须执行。
(14)协助乙方做好移交人员稳定和设施设备相关过渡工作。
(15)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履行的其他义务。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设厅等单位关于切实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7号)文件精神,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提高环卫合同制职工工资水平,确保环卫工人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环卫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一线环卫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按照劳动法要求购买人员保险,并确保环卫合同制职工劳保福利待遇,按规定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冬季防寒保暖费,并做好节日慰问工作。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按照本合同约定制定相关方案,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3)乙方必须严格恪守保密义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甲方交付的相关资料文件泄露给第三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及成果以任何形式转给第三方。
(4)乙方有义务对管理过程中发现或了解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并保留相关证据。
(5)乙方有义务对所管项目编制年度安全检查、设备日常养护等年度工作计划,经甲方审定后落实和实施。
(6)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中的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管项目的公用设施及区域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甲方移交给乙方的维护标的物履行管理、运行、维护等职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但在保修期内的标的物,甲方应指定由该设备或设施的供应商按供应合同中的售后服务返修、保修、维修等条款进行保修,由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管理直至保修期满,保修期满后的以上工作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
(9)乙方自行负责管理区城范围内设备设施专用工具的采购、管理用房的临建和租赁。
(10)乙方保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依法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义务。乙方将劳务性工作外委专业服务单位的,应就专业服务单位的服务成果向甲方承担责任。
(1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类**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计划、方案,并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
(1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领取服务费。
(13)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依法订用工合同。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如发生劳资用工纠纷,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14****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或检查,乙方需服从工作安排,甲方负责做好各项接洽工作。
(15)本合同项目外延业务及延伸业务,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16)乙方有权对监督考核结果提出复核申请。
(17)乙方聘任的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因自己或第三人的原因所致使乙方工作人员或财产发生损伤或损毁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不得向甲方主张。
(1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必须履行的其他义务。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1月 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项目费用结算采用人民币、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支付,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费用按每季度支付一次(在下季度支付上季度经费),如因验收考核导致扣分扣款的,一并在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如财政部门集中支付、考核结果延误等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构成合同违约。
(2)合同履行期间,项目为固定包干价(含维护费、人工费、作业设备运行费、公用设施小修费等),新增(采购项目总金额10%以内)或减少维护量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中标折算单价,作为实际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每年结算一次),涉及到甲方的设施、设备大中修时,采取一事一报方式申请。
(3)合同履行期满或非甲方原因合同终止,在重新招标过程中,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乙方所投入购买的环卫车辆及乙方在此项目中投入的环卫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置。
(4)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公共利益和安全,乙方应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直至危机结束。
(5)合同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当月服务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①合同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的。
②乙方将承包的业务转让、转包的。
③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大规模群体上访,歇工、罢工严重影响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的。
④一年内,作业质量考核得分连续三次低于90分的。
⑤其他有关终止合同的事由。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文件及采购清单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市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 地址: | ****开发区雷锋街道****592栋(黄花塘路155号) |
法定代表人: | 陶湘闽 | 法定代表人: | 唐义舟 |
委托代理人: | 陶湘闽 | 委托代理人: | 王溪 |
电话: | 0731-****9375 | 电话: | 0731-****7777 |
传真: | 0731-****932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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