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520********049 | 宗地总面积:9827.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街道**路西侧 | 出让年限:40年 | |
容积率:容积率≤2.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35.0 | 绿化率(%):绿化率=3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9827.63平方米 | 三级 | ||
区位: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724BA0300 | 保证金:892.0万元 | |
起始价:1784.0万元 | 加价幅度:10.0万元 |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21日16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允许联合申请(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10-23 至 2024-11-19 到http://218.****.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10-23至2024-11-19 ****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9 17:00: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11-20 12:00: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20********049号地块:2024-11-12 09:30:00至2024-11-21 16:00:00;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参加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892万元,该保证金在成交后,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20%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后,再转为土地出让价款, 剩余保证金全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其余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付清。标的由镇****办事处负责移交给竞得人,移交时间为付清全部价款后30日内。 (二)竞得人必须按照《******局规划设计通知书》(2024镇自然规条字2号)和2024年3月15日镇宁自****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专题会会议研究确定的《镇**城**路西侧综合市场项目用地选址方案》的规定要求进行开发使用。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光缆、电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备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三)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的林地,竞得人必须完善好林地占用手续后方可占用、实施建设,完善林地占用手续的有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林业局须配合竞得人完善好有关林地占用手续。 (四)竞得人须制定《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报县自然**部门审查备案,并按县自然**部门通过的《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完成地块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能开工建设。 (五)成交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移交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若出现土地闲置问题,将按中华人民**国国土**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市**区) 镇****服务中心6楼634
联 系 人:王涛
联系电话:0851-****9248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若飞支行
银行帐号:033********00001
****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