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于洪新城92-1号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区****92-1号地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区****92-1号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区****92-1号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尧****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92-1号地块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公司 | 张旭东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京111********09274 | 99.670000% | 702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并取得建筑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验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4.6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公司 | ****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省****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旭东 | 温从俊 | 刘帅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张旭东 | 温从俊 | 刘帅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李峥 | 王瑞 | 李颖华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京111********0927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京**B(2023)****842]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京111********3494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京**B(2016)****260]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湘143********7271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湘**B(2020)****409]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0765]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1345]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117]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京111********09274 | 京111********34943 | 湘143********72714 | ||||||||||||
投标报价 | 99.670000% | 99.860000% | 99.990000% | ||||||||||||
工程工期 | 702日历天 | 702日历天 | 702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并取得建筑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验收。 |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 、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并取得建筑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验收 |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并取得建筑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验收。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评审得分 | 94.66 | 90.09 | 89.47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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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公司 | ****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省****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公司 | 22.其他;暗标“设计方案”****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人建议书”图片一致,属于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特殊标记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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